湖北XX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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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GGGY1515032089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5日,黄石市开发区某企业主要负责人来到XX公证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协议公证。
经过了解,该企业系黄石市原某大型国企改制分立而来,企业设立已有20年时间,具有良好的企业管理经营模式,企业文化和员工文化氛围良好。该企业近年来积极寻求经营模式转型,已经与国内某大型投资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但该企业因系老牌国企改制而来,职工持股数量和股东人数较多,股权关系较为复杂,为厘清企业内部关系,促进企业规模发展,公司与众多员工持股人已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另外设立一家法人股东,由该法人股东收购职工手中股权,并对收购股价和数额达成一致。但由于职工股东人数众多,将近1000人左右,公司对此次签约存在一定的顾虑和担忧,希望XX公证处能够依托公证力量参与介入。
经过XX公证处全体会议讨论,认为公证工作应当也必须服务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而服务本地区企业发展,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更是新时代公证工作的应有之意。针对该企业持股员工数量众多的情况,从签约现场的布置和完善、员工真实意愿的审核及法律后果的告知、证据审查审核过程中的各种细节、签约现场可能出现的其他情况,XX公证处都一一制订了专门的措施方案。
2017年1月中旬,XX公证处公证处6名公证工作人员入驻签约现场,对签约情况进行见证、监督、审核。拟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签约注意事项、法律责任后果在会议大厅的展示屏上滚动播放。公证员认真审核签约员工的身份信息,针对协议内容与员工详尽沟通,充分告知法律后果,在客观、中立、公平原则下,充分沟通,有力保障各方权利实现。耗时两周的现场工作完成之后,首批800多人的签约顺利完成。对余下由于工作、生活等原因分散于武汉、北京、广东、福建等地,不便亲自到现场签约的100多人,XX公证处又安排2名公证员在公司代表的带领下奔赴各地员工所在地为其上门办理公证。
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该公司900多名员工均顺利与公司达成协议,2月13日,近千份公证书审核出具。因为有公证处的积极参与,该公司转型重组工作最终得以圆满完成。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XX字第XXX号
甲方:XXX,男,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XX。
乙方:湖北XX公司,住所:黄石市XX号。
法定代表人:XXX,男,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
公证事项: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XXX、乙方湖北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共同于XX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协议》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股份转让协议》。在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时,双方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就《股份转让协议》内容均无异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申请人XXX与湖北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于XX年X月X日,在黄石市,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签订协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股份转让协议》上双方的签名、盖章均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XX年XX月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