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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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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NXGGGY151502971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旧城改造是改善城市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某城区的房屋在旧城改造工作中面临征收,尽管房屋征收工作的进展较为顺利,但仍存在个别需司法强拆的情况,被征收的房屋内还存有部分未处理的物品,如家具、电器等,这些物品属于居民的私有财产,如若擅自处理会损害居民的合法权益,而房屋征收工作关系着旧城改造的开展进程,也不容耽搁。为解决这一难题,该城区的房屋征收部门向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公证处申请了房屋征收保全证据公证。

在核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征收许可证明、征收资格证明、被征收房屋产权证明、人民法院强制征收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后,该公证处决定受理该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随同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代理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通知被拆迁人前往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公证员在检查相机、摄像机等记录仪器功能完好、无其他无关数据后,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以清点、拍照、摄像的形式记录将被征收房屋及房屋内物品的状况,全面反映了房屋的全貌,房屋结构、门窗、厨房以及附属设施等有单独的图片显示,并列出房屋内所有物品的清单,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在记录上签名。整个清点记录过程均在公证员全程监督下进行,记录工作结束后,所拍摄的照片、录像刻盘封存,物品清单由公证处留存,所清点物品交由房屋征收部门送到指定地点封存,最后公证处为房屋征收部门出具了保全证据的公证书。

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公证书所记载的被征收房屋内的物品,向未及时处理屋内物品的征收户说明房屋征收时的状况,并据此进行相关补偿工作,化解了征收工作中的矛盾、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了旧城改造的步伐。城市房屋征收工作引入公证制度能够让群众充分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让城市建设在阳光下进行。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

负责人: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

委托代理人: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为保护被征收户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申请人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于XX年X月X日向我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的规定,我处指派公证员XXX、XXX随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XXX以及摄像人员XXX、拍照人员XXX、清点人员XXX,于XX年X月X日上午XX:XX来到某市某路X号X栋X单元X室(房屋产权人:XXX,公民身份号码:XXX),由清点人员XXX对上述房产内的物品进行清点记录,并制作物品清单,摄像人员XXX对上述房

产现状及内部物品进行摄像,拍照人员XXX对上述房产现状及内部物品进行拍照。摄像人员XXX、拍照人员XXX将上述现场影像资料刻盘封存,清点人员XXX将《物品清单》交由我处留存。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物品清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属实,光盘数据为摄像人员XXX现场摄像、拍照人员XXX现场拍照所得,内容与实地所见相符。

附:1.物品清单(共一页)

2.光盘(共两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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