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X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项目征地协议书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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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LJGGGY1515029419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设项目,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桥建成后,将极大的推动我国对俄罗斯经贸合作的战略升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征用X市X镇X村承包给8家农户在设计占地控制线范围内的土地,用于沿铁路两侧修建农田路。为了预防纠纷,保障工程顺利完工,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桥办)作为该工程的牵头单位,向公证处申请办理经X市政府授权的X市X镇与X村委会和农户三方签订《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及相关项目征地协议书》公证。
公证处派出2名公证人员随同大桥办的工作人员赶赴X市X镇X村委会,在征地补偿动员大会上,公证员首先向协议三方当事人即镇政府、村委会、农民及其同户成员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和征用土地以及补偿标准等情况,帮助其完善了协议条款,然后现场为当事人讲解了公证的原则、公证的作用和效力,并告知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了公证员的讲解,8家农户同一户籍成员签署了同意以户主为代表签订的《征地补偿款领取协议书》声明,最后,镇政府、村委会、农民三方当事人现场自愿签订了《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及相关项目征地协议书》,同时公证人员按照公证程序的规定,现场制作了谈话笔录,整个过程均有公证员现场记录和拍照,最后分别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及相关项目征地协议书》公证后,加快了中俄跨江铁路大桥的建设速度和工程进度,促进了大桥的早日和拢。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对公证的认识也逐步增强,公证预防纠纷的作用和证据效力被社会普遍认可,选择公证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明方式。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XX)黑X证字第XX号
申请人:
甲方:X市X镇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住址:X省X市X镇。
法定代表人:丁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
乙方:X市X镇X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
丙方:程某某,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现住X省X市X镇X村X组,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
公证事项: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及相关工程项目征地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于二0XX年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及相关工程项目征地协议书》公证。经查,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及相关工程项目征地协议书》,甲、乙、丙三方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三方当事人签订《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及相关工程项目征地协议书》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具体明确,协议项下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X市X镇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丁某(甲方)、X市X镇X村村民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乙方)与程某某(丙方)于二○XX年X月XX日签订了前面的《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及相关工程项目征地协议书》。三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协议内容符合《中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上三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按手印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富锦市公证处
公证员
二○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