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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监督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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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XJGGGY1514971326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6年7月,平顶山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186套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进行了公开分配,申请者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选择房源。根据平顶山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申请,平顶山市XX公证处指派两名公证员全程现场监督公证,避免了住房户因住房的楼栋、单元、楼层、房号的分配不公而引发矛盾。

当时分配的房源房屋位于平顶山市xx区XX小区,共计186套。其中:一层24套,二层32套,三至六层130套。一楼照顾65岁以上(含65岁)的老人、残疾、特大重病的家庭和人员;二楼照顾60岁以上(含60岁)的老人、残疾、特大重病的家庭和人员;三楼以上安排其他家庭和人员。同时,对每批分二轮进行,第一轮先抽取选房顺序号,第二轮根据顺序号抽签选房。

这次抽签分房程序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符合分配一楼条件且持有残疾证明的家庭和人员抽签;第二阶段,由符合分配一楼条件的其他家庭和人员抽签;第三阶段,由符合分配二楼条件的家庭和人员抽签;第四阶段,三楼以上,由剩余家庭和人员进行抽签。每批分二轮进行,第一轮先抽取选房顺序号,第二轮根据顺序号抽签选房。因一楼分配房源少于应分配房源7套,故按顺序号最后7户符合分配一楼条件的人员优先从二楼房源中抽签选房,经全部符合分配二楼条件的家庭和人员抽签选房结束后,将二楼剩余房源归入三楼及三楼以上房源抽签。

公证员从公租房住户身份确认、摇取顺序号、摇取房号等所有程序现场监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了分房不公引发的矛盾,有效地保护了公租房住户的合法权益。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6)平湛证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平顶山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所:平顶山市了XX路XX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XXXXXXXX。

公证事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现场监督

平顶山市XX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二○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向本公证处提出申请,对二○一六年平顶山市XX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平顶山市XX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本处提交的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通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配市区201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XX区2016年第一批公租房抽签配租分配方案、分配单、承诺书、分配家庭名单、可分配房源分布图均真实、有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活动经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平顶山市XX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有举办该项活动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平顶山市XX公证处指派公证员葛学斌、程薇薇于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在平顶山市XX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出席了平顶山市XX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的“二○一六年平顶山市XX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抽签大会”。经现场查验,抽签器具合格,使用正常,抽签程序符合《XX区2016年第一批公租房抽签配租分配方案》的规定。  兹证明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活动各方当事人均具有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抽签户为185户,抽签房源为186套,其中:一层24套,二层32套,三至六层130套。抽签分房程序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符合分配一楼条件且持有残疾证明的家庭和人员抽签;第二阶段,由符合分配一楼条件的其他家庭和人员抽签;第三阶段,由符合分配二楼条件的家庭和人员抽签;第四阶段,三楼以上,由剩余家庭和人员进行抽签。每批分二轮进行,第一轮先抽取选房顺序号,第二轮根据顺序号抽签选房。吴xx等140人分别进行了现场抽签,吴xx等140人分别取得了公租住房,赵xx等45户放弃。上述抽签结果真实、有效。

附件:1.《XX区2016年第一批公租房抽签配租分配方案》

2.XX区2016年第一批公租房抽签配租家庭名单

3.XX区2016年第一批公租房抽签配租家抽签选房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平顶山市XX公证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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