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派位现场监督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7-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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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GGGY1512638232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5年7月1日,东莞市教育局向东莞市东莞公证处提出申请,对东莞市2015年X城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以下简称“小升初派位”)进行现场监督。东莞市X城街道有初中两所,一所是A中学,一所是B中学,其中A中学为百年老校,在东莞市有较高的声誉。东莞市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方案中确定,当年具有X城街道户籍,在X城街道下辖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X城街道外其他小学就读,需要回该街道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等7类学生可参加电脑派位,分派到A中学和B中学就读。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X城街道户籍的小学生都有公平的机会获得良好的初中教育,达到就近入学和生源均等的效果,东莞市教育局每年均举办X城街道小升初派位。为了保证派位的公平公正,东莞市教育局申请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对小升初派位现场进行监督。具体采取了如下步骤:
(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承办公证员对此次小升初电脑派位活动的相关规定及预订程序进行书面审查。东莞市教育局于2015年4月22日在东莞日报上公布了《2015年X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该方案对此次派位的指导思想、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报名方法、具体实施细则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派位步骤具体如下:
第一步,模拟产生派位号。东莞市教育局将待派位的学生资料数据库拷贝入电脑,随即打开数据库,在参加派位活动相关单位及公证处的监督下,请学生家长代表(现场自愿报名)进行多次模拟随机产生派位号,以验证派位号是一次性的、无规律的。
第二步,正式产生派位号。电脑随机分配给每位小学生唯一的派位号,以此号码作为派位依据,为方便以后的还原及监督,现场打印派位号清单二份,清单列明学生毕业学校,报名号以及其对应的派位号,一份在派位现场张贴公布,一份交公证处存档。
第三步,派位号产生后,操作员将派位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列为环状。
第四步,宣布本轮参加派位的学生人数以及所属小学;A中学和B中学在该校的招生数。
第五步,以参加派位的小学为单位,每所学校派出一名家长代表,操作摇珠机,按个位、十位、百位顺序依次摇出三个号码,组成一个三位数,此三位数即为派位的起始号码,称为“开始码”。若摇出的三位数大于本轮派位的学生数,则用此三位数除以参加本轮派位的学生数,得出余数即为“开始码”。
第六步,根据开始码,依次确定A中学、B中学的派位号码范围。
(二)与申请方进行沟通,制定公证方案
针对书面审查结果,办证人员提出以下建议:对于步骤一、步骤二,由于公证处并未事先介入,对于可参加派位的小学生人员名单,公证处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身份核实;而以随机方式为每位小学生派位的计算机程序,非公证处负责或参与编写,对该程序的审查,也仅是通过几次现场模拟,来证明其具备随机性与不确定性。经与东莞市教育局沟通,达成以下共识:1.东莞市教育局在派位前已在东莞日报上公布了工作方案,莞X街道下辖的小学核对本校毕业生人数和资格后,统一向教育局申报名单;东莞学生(不在X城的小学读书,申请回X城就读初中的X城街道户籍学生)等其他有资格参加派位的学生,则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报名,由教育局统一审核资格。2.待派位人数的确认,在派号现场进行核实。由持有学生清单的教育局派位工作人员、学校老师以及学生家长三方一同核实;同时公证人员亦现场对各学校的学生人数进行核实,以确保每一位有资格的小学生都能进入派位。3.随机产生派位号的计算机程序由教育局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编制,程序是否真实,由教育局负责,并出具一份承诺书。上述步骤的具体情况须在派位现场进行公布。
(三)现场全程监督,注意细节审核。1.派位开始前,东莞市教育局根据事先与公证处沟通的决定,对参与派位的小学生人员资格、人数的确认步骤进行公布,然后对随机产生派位号计算机程序的编制情况及人员进行介绍;2.正式取得派位号后,公证人员对名单进行审核,对现场张贴派位号名单进行监督;3.建议现场人员对用于摇号的摇号器及乒乓球进行核验。
此次现场监督公证,公证处并未提前介入学生资格的确认及随机产生派位号计算机程序的编制,无法全方位保证其客观真实性。鉴于申请单位东莞市教育局一直以来相关工作公开透明、X城街道两所中学实力较为均衡、学校生源以及升学率不相上下等实际情况,公证处认为其办证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遂接受其申请。公证结束后,公证处亦已向东莞市教育局提供法律意见书,建议其今后在申请此类公证前,先行与公证处协商,根据建议邀请公证处提前介入前期的资格审核及程序编制等相关工作,以确保小升初派位全程均得到有效证明,进一步增强该项工作的权威性。
【公证书格式】
附:
公 证 书
(2015)粤莞东莞第XX号
申请人:东莞市教育局,组织机构代码:XXX,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X号。
法定代表人:杨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住址:广东省XX市。
委托代理人:黄某,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住址:广东省XX市。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东莞市教育局的委托代理人黄某于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向本公证处提出申请,对东莞市二〇一五年X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东莞市二〇一五年X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由东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由东莞市教育局将A中学和B中学的初一招生名额按符合招生条件的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小学,以小学为单位,通过电脑为每个待派位的小学毕业生随机分配一个“派位号”,并以此号码作为派位依据,然后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开始码”。根据“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原则,按A中学和B中学分配到该小学的招生名额数,依次排定这两所中学录取的派位号码范围。东莞市教育局已于二〇一五年X月XX日将《二〇一五年X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在《东莞日报》上进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上午,我处指派本公证员张某与公证人员蔡某出席了在A中学一楼学术报告厅举行的二〇一五年X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现场。在本公证员张某与公证人员蔡某的监督下,由申请人指派的现场工作人员根据《二〇一五年X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所规定的程序获得了A中学、B园中学录取的派位号码范围,并将派位结果现场打印并公布。
兹证明东莞市二〇一五年X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的结果是在本公证员张某与公证人员蔡某的监督下根据《二〇一五年X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产生。
附:1.现场工作记录一份
2.二〇一五年X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派位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
公证员:XXX
二〇一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