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网络小说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7-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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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GGY1512124395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胡某是文学爱好者,也是业余的网络小说作者,拥有一定的读者,最近刚刚完成一部自己很满意的小说,准备发表在文学作品网站。胡某的朋友李某也是网络小说作者,最近因作品被抄袭却苦于无法证明他就是原创者,急得焦头烂额。胡某吸取李某的教训,为了留存证据,在“小犀版权链”上进行作品版权链登记,并在线提出保全证据公证申请。
胡某的代理人来到公证处,代理胡某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处对胡某在“小犀版权链”上的账号注册信息与胡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后,受理了公证申请。公证员与公证处工作人员登录公证处“小犀版权链”管理平台,对胡某公证申请的作品及相关信息进行了查看,将作品及相关信息下载至办公计算机,并对作品进行实时打印,将下载的资料刻录至光盘。最后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公证确认作品自在“小犀版权链”进行区块链登记之时起未被修改,作品打印件及刻录光盘均是公证书附件。胡某表示,终于可以放心地在网上发表该小说、不用怕被抄袭了。
“小犀版权链”是重庆小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版权在线服务平台,能够为原创作品提供区块链登记服务。登记后,作品的信息将被锁定在不可篡改的区块链数据中,永久存证。重庆市江北公证处与重庆小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使用区块链技术完善公证服务与业务,为作者在“小犀版权链”上进行区块链登记的作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作者将作品上传至“小犀版权链”后,可以在线申请公证书,随时可以取证。这给作者取证维权带来极大的方便。
作品的信息一旦经过区块链登记,将被广播至所有的节点中。这样一来,作品信息的储存,就从原来的中心化转变成分布式,形成了“去中心化”的结果。一旦有人想要蓄意篡改区块链中的信息,需要耗费大多数节点中的数据,这样的操作难度在当今条件下几乎是不可能达到的。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与公证服务中对于保全物证的真实性、未改动状态等要求,具有极好的契合度。将区块链整合进入公证服务系统,不仅能够保证存储于其中的证物真实可信、未经篡改,还能提供更加便捷的数字化公证信息追溯功能,让整个公证服务体系有效的适应当今文件数字化、传播速度指数化的网络时代。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渝江证字第××××号
申请人:胡某
代理人:马某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胡某(“小犀版权链”注册用户账号为“0XXXXX2”)为保留证据,于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通过“小犀版权链”提交公证申请,对其在“小犀版权链”进行区块链登记的作品给予出具保全证据公证书(申办号:GXXXXX-XXXX-X1),并委托马某于二O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前往我处提交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对“0XXXXX2”账号的注册信息与胡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后,本处于二O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樊娟于二O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登录本处“小犀版权链”管理平台,对上述申办号为GXXXXX-XXXX-X1公证申请的作品、个人信息、操作日志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查看,查阅详情如下:
一、区块链登记时间: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七时十七分;
二、作品名称:谁XXXX钰;
三、数字指纹:5XXXXXa;
四、《电子数据保管函》编号:GXXXXX-XXXX-X1;
五、区块链地址:0XXXXX9。
经确认作品“谁XXXX钰”自在“小犀版权链”进行区块链登记之时起未被修改,与本处工作人员樊娟将上述作品及《电子数据保管函》、操作日志下载至本处办公计算机D盘下新建的名为“胡某”的文件夹中,并对上述作品进行了打印(获得打印页一百)、将名为“胡某”的文件夹刻录到光盘(一式三份,共刻录三张光盘)。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复印件为作品打印件复印所得,本公证书所附光盘中名为“胡某”的文件夹为现场取得的文件夹刻录所得,均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
一、作品打印页的复印件一份(共一百页)。
二、光盘一张。
(此页无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江北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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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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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