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XX有限公司异地送达助力达成和解
- 案例时间:2022-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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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GGGY1641800479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于2021年6月1日来到唐山市某公证处称:唐山××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某平台挂牌“唐山××钢铁整厂外售项目”(下称“外售项目”)。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以人民币××整中标该外售项目。××平台已于2021年5月7日向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公告》的约定,“竞拍成功后,平台方出具《中标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联系卖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但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公告》条款要求在限定时间内与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签署外售项目《资产交易合同》,构成《招标公告》第6条“投标保证金”及第14条“付款要求”中的违约。由于违约金高达5000万元,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中标后至申请人向公证处申请之日前曾多次派人与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就违约金的金额及支付提出和解请求,但双方一直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为保障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决定向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关于解除并要求其给付违约金内容的《通知书》,为防止该公司拒收,特向公证处申请将送达《通知书》行为过程和结果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处受理此申请后迅速指派公证员某某、以及工作人员刘某、王某组成送达保全小组亲自前往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办理保全送达公证。在公证处工作人员到达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后,公证员及工作人员一起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并释明经公证的送达在证据法上效力优先性和有效性,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明确表示由于钢材价格大幅度下跌的原因履行合同的确困难重重,提出由于违约金太高现又处于困难时期,请求申请人给予谅解,其请求得到申请人的同意后,双方就违约金的金额及支付进行了商讨,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了关于违约金数额及相关问题解决的《协议书》,最终双方顺利的在《协议书》上签字,公证员对《通知书》的送达及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全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
保全送达文书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派员亲临送达现场,以制作笔录等方式提取、固定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数据电文送达等方式送达文书的过程的活动。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保全证据公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对于预防纠纷,减轻法院负担,维护社会诚信都具有积极地意义。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 )××字第××号
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
法定代表人:王某,男,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代理人:李某,女,××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于2021年6月1日来到我处称:唐山××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平台挂牌“唐山××钢铁整厂外售项目”(下称“外售项目”)。山东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外售项目的《招标公告》上盖章、签字对《招标公告》的内容予以确认,并于2021年5月7日以人民币捌亿贰仟零伍拾万元整(¥82050万元)中标该外售项目。××平台已于2021年5月7日向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公告》的约定,“竞拍成功后,平台方出具《中标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联系卖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但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公告》条款要求在限定时间内与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签署外售项目《资产交易合同》,构成《招标公告》第6条“投标保证金”及第14条“付款要求”中的违约。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中标后至申请人向公证处申请之日前曾多次派人与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就违约金的金额及支付提出和解请求,但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为保障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决定向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送达《通知书》,为保全送达《通知书》行为过程和结果,特向我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李某向我处提供了下列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代理人身份证;5、中标通知书;6、招标公告;
本公证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对申请人进行了相关询问,向其告知了公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该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及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办理该项公证。
2021年6月2日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刘某、王某一起前往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送达《通知书》行为过程和结果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2021年6月2日7时50分,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刘某、王某及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财务处长)李xx、保卫处长张xx、法律顾问李某律师由××公证处出发,乘坐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司机陈某驾驶的牌照为××××的别克GL8汽车前往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17时35分,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刘某、王某及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财务处长)李某、保卫处长张某、法律顾问李某律师乘坐的陈某驾驶的牌照为××××的别克GL8汽车一同到达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国际会展中心××酒店并办理入住手续入住。
2021年6月3日8时19分,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刘某、王某及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财务处长)李某、保卫处长张某、法律顾问李某律师乘坐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司机陈某驾驶的牌照为××××的别克GL8汽车由泰安国际会展中心××酒店出发前往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8时58分到达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工业园区的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刘某、王某及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财务处长)李某、保卫处长张某、法律顾问李某律师一行六人在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门前进行来访登记,由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石某、经理赵某带领到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石某、经理赵某对其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介绍:分别为副总石某、经理赵某、经理赵某、经理梁某、副总李某。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财务处长李某对一同来公司的一行人员进行了介绍,分别为:财务处长李某、法律顾问李某某律师、××公证处主任公证员谷某。
9时32分,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财务处长)李某向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石某说明了来意并送达了关于催促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通知送达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否则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伍仟万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差价补偿的《通知书》,石某副总阅读《通知书》后拒绝签收,并提出双方就违约金的金额及支付进行商讨并最终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协议书》。唐山××钢铁有限公司委托财务处长李某、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经理赵某,双方就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的金额及支付进行协商,在各自请示法定代表人后,拟定相关条款并进行多次修改。
14时30分,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与山东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就违约金的金额及支付达成一致意见,拟定并打印了《协议书》。
14时51分,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与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某在《协议书》上盖章、签字、捺指印完毕。
15时01分,保全行为结束,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刘某、王某及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财务处长)李某、保卫处长张某、法律顾问李某律师乘坐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司机陈某驾驶的牌照为××××的别克GL8汽车离开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7时26分,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刘某、王某及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财务处长)李某、保卫处长张某、法律顾问李某律师乘坐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司机陈某驾驶的牌照为××××的别克GL8汽车到达山东省济南市××酒店并办理入住手续入住。
2021年6月4日14时30分,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刘某、王某及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财务处长)李某、保卫处长张某、法律顾问李某某律师乘坐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司机陈某驾驶的牌照为××××的别克GL8汽车向唐山市返回。
20时43分,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刘某、王某及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财务处长)李某、保卫处长张某、法律顾问李某某律师乘坐申请人唐山××钢铁有限公司司机陈某驾驶的牌照为××××的别克GL8汽车到达××公证处。
整个过程拍照取得照片11张,视频2个,录音1个,工作人员王某将照片、视频及录音刻录至光盘。就送达过程我处工作人员刘某整理制作了《工作记录》一份,共计3页,《工作记录》上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财务处长)李某、法律顾问李某某律师的签字是其本人于2021年6月7日签署。
兹证明本公证书所附的《通知书》、《协议书》、《工作记录》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属实;光盘中的照片为现场拍摄与实际情况相符,光盘中实时录像及录音与实际情况相符,未进行任何修改,光盘一式两份,一份保存于××公证处,一份由唐山××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财务处长)李某取走并保存,光盘内存储的视频文件、录音文件和照片未进行任何编辑和修改,其内容均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
1、光盘一张(其中包括照片11张、视频文件2个、录音1个)
2、《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共1页)
3、《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共3页)
4、《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共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