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生亲属关系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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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LNGGGY1638753255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关系人张某生于2021年XX月XX日因病死亡,张某生死亡时遗留有位于沈阳市的房屋一座,现继承人需要继承该房屋,由于关系人张某生的户籍所在地在喀左县,魏某华于2021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我处公证员受理此项业务后对当事人身份属实、死亡证明、亲属关系重点审查,经必要的审查、核实后,为当事人出具了亲属关系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辽朝喀证民字第
申请人:魏某华,女,
关系人:张某生,男,
公证事项:亲属关系(继承)
兹证明张某生的继承人共有以下五人:
配偶:魏某华,女,
长女:张某阳,女,
长子:张某超,男,
父亲:张某琢,男,住址:
母亲:刘某珍,女,住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公证处
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