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债务转让协议赋强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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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XJGGGY1617934052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某银行为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政策于XXXX年发放了一批支农信用贷款,每笔贷款金额均在10万元以内,鼓励农民从事养殖业或种植业,助力农民脱贫,其中的130多笔借款已经形成了严重的不良资产,这些农民均已上了不良征信记录黑名单,贷款纠纷一触即发。为此某银行的工作人员找到公证处,想寻求公证途径和平解决隐形的借贷纠纷。
公证处的公证员经过多次与银行相关人员交流、座谈,调查、核实后发现,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是贷款合同上签字的借款人已经将所借款项转借给有能力搞发展的第三人使用,因贷款实际使用人的违约造成了银行的不良资产和农民不良征信记录的上榜,而银行又没有权利追诉这些贷款实际使用人。于是公证员向银行提出建议,办理银行、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三方签订的债务转让协议公证,让借款回归本位后,再办理还款协议公证,让真正的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并赋予还款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这样便能让债权人快速实现债权,盘活不良资产,而且还能使那些不良征信黑名单上的无辜农民解脱出来。
确定了解决方案后,XXXX年XX月XX日,公证员审核了原贷款合同及相关资料,为当事人起草了《债务转让协议》和《还款协议》文本。经银行与原借款户、实际用款人对接协商,XXXX月XX日,第一批债务转让协议和还款协议正式签订,三名公证人员将笔记本电脑、人脸比对识别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带至县农业银行,让借款人、实际用款人在银行集中,确认签字并办理公证。经过公证员现场核实身份、确认债务金额、见证协议签订、制作谈话笔录、告知权利义务等程序,第一批62户债务人顺利签订了债务转让协议,各实际用款人与银行确认了债务本息,并签订了还款协议,我处为其办理了赋予还款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截止XX年XX月,131户农民的借款全部进入还款程序,农民不良征信记录得到消除,银行盘活不良资产865万元。
上述债务转让协议和还款协议公证的办理,使某银行的资金顺利进入运转,不良资产明显减少,化解了农民因被上不良征信记录而发生群体上访的金融纠纷隐患。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XXX证经字第XX号
申请人:
甲方(债务转让方):甲,女,XX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乙方(债务受让方):乙,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丙方(债权人):某银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营业场所:XXXX。
法定代表人:A,男,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XXXX。
公证事项:债务转让协议
甲、乙、丙三方于二○一九年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对前面的《债务转让协议》进行公证。
经查,甲方确认截止二○一九年X月XX日,欠丙方债务人民币XXX,乙方自愿承担甲方所欠丙方债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前面的《债务转让协议》。三方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三方当事人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约定,甲方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丙方同意甲方将债务转让给乙方,由乙方承担偿还丙方债务的义务;经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截止二○一九年X月XX日,共计人民币XXX。协议约定的其它条款具体、明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甲方、乙方和丙方于二○一九年X月XX日在XXXX签订了前面的《债务转让协议》。三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议上三方当事人的签名、印鉴及所捺指印均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