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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船厂有限公司译本内容与原本内容相符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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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GGGY1586828960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甲公司是江苏省南通市一家大型的造船厂,新冠肺炎疫情前,其与俄罗斯乙公司签订了造船合同,合同总金额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由于疫情管控,甲公司及其位于上海、张家港等地的供应商均无法组织正常生产,不能及时向乙公司交船,面临违约风险。

无奈之下,甲公司代理人来到南通市南通公证处寻求帮助,想办理相关证明不可抗力的公证,但具体说不清楚究竟该办什么公证。公证员查看了其所带的文件资料,主要有:该公司的复工申请表原件,南通、上海、张家港等地政府部门关于企业复工复业审批及疫情防控的公告和通知及所附企业名单,据了解,公告和通知没有原件,有的是网上下载打印的,有的是从微信群文件中下载打印的,有的是供应商通过QQ转发的。公证员还了解到,甲公司已经第一时间将因疫情防控导致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向乙公司进行了通报,乙公司希望尽快了解更详尽的事实。公证员向甲公司代理人解释了不可抗力公证的几种主要类型及其各自的优缺点,并针对甲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其除复工申请表外均办理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这既可以绕开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的过于简单不够详尽,也可避免证据保全公证耗时费钱,同时跳出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对文件要求高的局限。甲公司代理人认真听取了公证员的讲解和建议,又回看了相关邮件,在确认了乙公司的态度及要求后,采纳了公证员的建议。两天后,甲公司拿到了带英文翻译的公证书。据悉,因经公证的及时的、详尽的、可靠的证明,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免责达成一致意见,目前甲公司和其供应商均已经复工复产,正在抓紧时间生产。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不能按照正常进度组织生产,无法如期履行之前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这既影响企业的商誉,也使企业面临可能的高额赔偿金。公证机构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综合考量各种公证方式的利与弊,为企业宣讲相关公证法律知识,引导企业选择最适合自身的公证方案,切实而又灵活地为企业解决难题,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苏通南通证字第XX号

申请人:某船厂有限公司,

地址:XXXX号,

负责人:A。

委托代理人:张某,女,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译本内容与原本内容相符

兹证明前面的英文译本内容与某船厂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某出示给本公证员的中文文本《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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