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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鄂抗“疫”医生委托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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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GGGY158432562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2月12日下午3点多,江苏省盐城公证处接到咨询电话,咨询人称春节前购买了一处房产,现需办理贷款、过户等相关手续。因其是建湖县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已报名支援武汉阻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处于整装待发的状态,急需办理委托公证,由妻子作为其受托人办理过户的手续。

为避免人员聚集,盐城公证处自2020年2月3日起,公证人员采取轮班工作制,对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实行预约制,而且预约办证已排至2月19日。为既不影响预约办证的当事人,也不耽误医生的出发任务,盐城公证处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决定当日下班后为其上门办理。于是,值班公证员在电话中将所需材料告知咨询人,请其当日提前准备。下午5:30,值班公证员在办完了最后一件预约公证业务后,即上门为该名医生办理了委托公证,并根据其提交的医务人员支援武汉工作安排表等证明材料为其减免了公证费。办完该件公证后已接近晚上8点,拿到公证书后,对方连声表感谢。

疫情之下仍有许多医护人员不顾个人安危,舍小家、为大家,冲在了阻击疫情、救死扶伤的最前线。盐城公证处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为在前线出征的抗“疫”勇士们解决后顾之忧。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 XX字第XX号

      申请人:张某,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张某于XXXX年X月X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张某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盐城市盐城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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