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签名印鉴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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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GGGY1584324029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2日,滨海县xxx防水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xx来到滨海县公证处,称其公司要将其对中铁XX局建设有限公司的债权500万元转让给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且已经通知了债务人中铁XX局建设有限公司,但债务人中铁XX局建设有限公司要求,滨海县xxx防水有限公司与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必须经过公证,证明所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上双方的印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真实才能向债权受让人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债务款项,故来滨海县公证处办理债权协议书公证。公证人员告知办理该债权转让协议公证,必须双方到场才能办理。双方需到滨海公证处办理,或者到湖北XX公证处办理,单方到场是无法办理该公证的。刘xx称,因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双方均不便到对方所在地办理公证,且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复工在即,急需该笔资金投入,让公证人员帮忙想想办法,以解决该公司的燃眉之急。
如何办理该公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呢?滨海县公证处提出了方案设想:
第一,使用远程视频办理该公证。由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通过线上提出申请,权利义务告知、谈话通过视频进行,对谈话的所有内容及协议签字时进行录音录像。但这种远程视频办理的方式不管从设备上还是技术上均不成熟,风险大。
第二,办理签名属实公证。先由对方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到湖北当地公证处办理仅盖有受让方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的印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的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的印鉴属实公证,由对方公司将办理好的印鉴属实公证书邮寄给滨海县xxx防水有限公司,再由该公司当着滨海县公证处公证人员的面,在张贴在公证书里的协议书上转让方处盖章、签名,公证处证明转让方的盖章、签名属实公证。但这种方式办理,公证书的装订就必须将对方的公证文书作为原件,装订在滨海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中作为被证明的文书,这种方式比较鲜见,需承担一定的压力和风险。为此,滨海县公证处集中研究会办,一致认为:公证文书也是文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公证是公证法明确规定的业务受理范围,可以办理,但是在公证受理之前应当征求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的意见,在其同意后方可受理,并把与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通话的内容进行录音保全,且公证文书出具后,一份邮寄至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留存。
滨海县公证处采取了第二种方案,在征求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同意后,为其及时办理了签名、印鉴属实公证,公证书出具后一份邮寄给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且这种方式的办理得到了债务人中铁XX局建设有限公司的认可,使得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及时回笼了资金,企业得以及时复产复工。
【公证书格式】
(2020)苏滨证字第XX号
申请人:滨海县xxx防水有限公司住 所:滨海县XXXX
法定代表人:刘XX。
公证事项:签名、印鉴
兹证明滨海县xxx防水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XX于2020年3月X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湖北XX公证处出具给湖北XX建设有限公司的(2020)鄂XX字第XX号公证书中的债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处上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滨海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