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视频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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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GGGY1582534535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当事人田某来公证处申办赠与公证。经了解,田某的表妹陈某从美国汇款叁万多美金至田某国内的账户。根据相关外汇入境规定,银行要求提供陈某赠与给田某的公证材料,才能放款入户。公证人员接到此类案件后,告知当事人田某赠与公证书需要本人到场签订才可以,田某表示陈某目前人在美国,无法至国内办理公证事宜,且该外汇款项如不及时入她的国内账户,会退回原打款账户,届时会产生很大的损失。
随后公证人员立刻跟相关银行进行沟通,银行方面表示只需要提供陈某将该美金赠与给田某的公证即可,公证形式可不限制。经公证处一致讨论、研究,决定给在大洋彼岸的陈某做一份视频保全公证,将其与公证员的谈话整合并载入公证书。在征得银行的认可和同意后,公证人员紧急为当事人办理该保全公证事宜。
公证人员使用田某的手机微信APP登陆电脑微信,公证人员甲与陈某进行了实时对话并核实了身份,公证人员乙对上述对话进行记录、整理,公证人员丙对对话过程进行了全程摄像。
本案得到的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在当事人无法到场时,传统公证业务不能办理,公证员如何为当事人量身定做完美方案;二是及时与银行沟通,公证处才能从源头上找准节点;三是办理此类案件中,应当注意细节,公证人员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保证公证书能够发挥作用。本案中,公证人员运用法律知识、工作经验,很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服务,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扬邗证民内字(2019)X号
申请人:田某,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申请人田某于X年X月X日上午来到扬州市邗江公证处209室(公证员室一)。在本处公证员王某、公证人员季某、范某面前,田某打开她本人手机微信登陆我处联想(型号:ThinkPad L470)电脑微信APP。打开电脑微信APP,扫码登陆,点击陈某进行视频通话,公证人员范某现场摄像。
本公证员与陈某进行了谈话,内容如下:
本公证员:你的身份信息?你与申请人田某的关系?
陈某:我叫陈某,身份证号码:XXX。我们是表姐妹关系。
本公证员:你目前人在哪里?请出示你的护照?
陈某:我目前人在美国纽约,护照在我身边,我出示给你看。
本公证员:你是否清楚田某为何办理公证事宜?
陈某:清楚。我从美国向田某在国内的账户汇款叁万零壹佰美金,需要公证该款才可以汇至国内田某账户下。
本公证员:能否出示你向田某汇款的单据或者凭证?
陈某:可以,单据在我身边,我出示给你们看。
本公证员:上述汇款的来源?
陈某:上述汇款是我在美国这边的储蓄。
本公证员:你是否确定该款项是汇给田某的,汇款账号你是否清楚?
陈某:清楚,该款是汇至田某中国银行卡号为XXX的账户下。该款确实是我汇给田某的,是赠与给她所有,不存在其他任何情况。
本公证员:请你确认申请公证的是否为田某本人?(转动摄像设备)
陈某:是的,是她本人。上述汇款确实是给她的。
上述内容与现场一致,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光盘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