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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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AHGGGY163046473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29日,芜湖某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玻璃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项某来到我处申办保全电子数据公证。项某称节能玻璃公司在对外商务结算中取得了四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但在实际结算过程中,由于出票人拒绝履行支付,致使节能玻璃公司的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节能玻璃公司作为票据持票人拟向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为此,节能玻璃公司特向本处申请保全关于上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背书等情况的电子数据公证。
公证人员在具体了解案件情况后,立刻分析出该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要点问题,一是该保全证据的地点:到底是在公证机构还是在他处,使用的是公证机构的办公电脑还是公证申请人提供的电脑。一般而言,保全互联网电子数据公证应当尽量使用公证机构专门电脑设备进行保全,尽量由公证人员进行网上操作,如确实需要公证当事人进行操作的,公证人员应当尽到监督义务。若是使用申请人提供的电脑,则必须要进行清洁性检查,以此来排除当事人事先作弊的可能性,提高证据证明力(清洁性检查具体操作办法详见中公协《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之相关规定,在此先按下不表);二是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承诺保全过程中所提取的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因提取的电子数据之前完全处于当事人控制下,其完全存在有篡改电子数据的可能,故公证机构应当要求公证当事人就保全过程中所提取的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保证;三是告知,公证机构仅证明电子数据被提取时的客观现状,不证明电子数据被提取之前的客观状况,公证机构亦不保证所保全的电子证据必然发生对公证当事人有利的影响,也不保证所保全的电子数据必然被人民法院采纳。
在告知公证当事人的上述问题后,项某也明确向公证人员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公证机构的各项要求。随后公证人员上门办理了该项保全电子数据公证并顺利的出具了公证书。公证当事人目前已拿着公证书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后续的跟踪回访中,公证人员了解到该份保全电子数据公证书在庭审过程中得到了法院的认可,虽然案件审判结果尚未明朗,但该份保全证据公证书切切实实的解决了公证当事人的困难并达到了公证当事人的办案目的。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XX公证字第XX号
申请人:某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A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XXXX,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B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某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B某于XXXX年X月XX日来到本处称申请人为了固定证据,特向本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佘XX、公证员徐X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B某于XXXX年X月XX日下午二点三十分左右一同来到了芜湖市鸠江区XX路某节能玻璃有限公司203财务部,一同来到该处的还有申请人公司的员工C某。随后,B某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操作其办公电脑进行了如下操作:
一、检查操作电脑网络连接情况,右击页面右下方的网络连接图标,点击“打开网络和共享中心”—点击“本地连接”—“属性”—“Internet协议版本4(TCP/IPv4)”,查看该电脑的网络连接IP地址;
二、右击电脑桌面上已下载的“徽商银行交易家平台” PC端,点击“属性”等内容进行查看;
三、B某将其所称的“徽商银行U盾”插入该电脑的主机端口,之后打开徽商银行交易家平台;
四、B某现场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后登入该平台;
五、在上述打开的页面中,B某先后点击“任务中心”—“任务处理记录”—在“起止日期”栏输入时期为“2021-05-17”-“2021-05-17”并点击右侧的“查询”按钮进行查询,分别点击并查看了票据号码为:210443107387020200520640625247和210443107387020200519639413694的两张票据信息;
六、依次点击页面中的“电票服务”—“信息查询”—“持有票据查询”并在“票据号码”一栏输入:210443107387020200520640625247,点击“查询”—点击“查看详情”,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正反面信息情况进行了查看;
七、返回第六步的页面中,在“票据号码”一栏输入:210443107387020200519639413694,点击“查询”—点击“查看详情”,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正反面信息情况进行了查看;
八、返回电脑桌面,依次点击打开桌面的“IE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等,并对“临时Internet文件和网站文件”“Cookie和网站数据”“下载历史记录”“表单数据”以及“密码”等数据进行了删除等电脑的清洁性检查工作;
九、将其B某所称的“中信银行U盾”插入该电脑的主机端口,之后IE浏览器直接弹出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后打开页面;
十、依次点击“电子票据”—“提示付款及承付”—“提示付款申请”—“查询”,在出现的页面中,在电子票号一栏中输入:230239103417920200409614304391,点击“查询”之后,点击电子票号为“230239103417920200409614304391”链接,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正面及背面所记载的情况进行了查看;
十一、返回上述第十步的页面中,在在电子票号一栏中输入:210464100530320200422622163218,点击“查询”之后,点击电子票号为“210464100530320200422622163218”链接,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正面及背面所记载的情况进行了查看。
在上述保全过程中,公证员徐X用其手机对B某现场操作电脑的情况进行了拍照,现场共拍摄了五十五张照片,徐X现在的场并制作了一份《工作记录》(共三页)。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作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申请人委托代理人B某、申请人公司员工C某、本公证员佘敦云以及公证员徐瑞的签名均属实;本公证书所附照片系根据徐瑞现场拍摄的照片打印所得,与保全现场的实际情况相符,照片刻录的不可改写光盘存于本处。
附:1、《工作记录》复印件三页
2、照片打印件共五十五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