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李某申办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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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AHGGGY1567389250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XXXX年XX月XX日,一对青年男女王某、李某来到蚌埠市众信公证处,据二人称,他们欲登记结婚,男方婚前贷款买了一处房屋,准备做婚房使用,房屋已经装修好了,装修的费用是女方家出的,现二人感情很好,结婚的日子也已经定下来了,双方家长都很满意。为了增进二人及各自家人的感情,两家协商了一件大事,就是男方的房屋给女方一半,房屋的贷款也共同偿还,等以后贷款还完了,在产权证书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公证员根据二人的陈述及要求为其草拟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二人很是满意。
提前办理好婚前财产约定不仅可以从法律上明确所约定的内容,也可以增进二人的感情,还可以成为日后解决纠纷的强有力的依据。
【公证书格式】
婚前财产约定
甲方:王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乙方:李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甲乙双方均为未婚,现双方欲缔结婚姻关系。坐落在蚌埠市
一、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在结婚后归双方按份共有,甲乙双方各享有该房50%的产权份额。
二、购买上述房屋时的银行贷款以甲乙双方分别承担50%,每次还款由甲方向银行统一偿还。
三、待贷款还清并注销抵押后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转移登记的相关手续。
四、双方承诺:签订本《婚前财产约定》无规避法律应履行义务,否则,双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应相互守信,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公 证 书
(
申请人:
甲方:王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乙方:李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婚前财产约定
甲、乙双方于
经查,甲方与乙方均为未婚,现双方欲登记结婚。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王某、李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蚌埠市众信公证处
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