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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某著作权保护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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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FJGGGY1602229737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科研人员程先生撰写了一篇癌细胞扩散的关键物质的文章,欲投稿,但又担心自己的作品被他人抄袭、篡改转发,但不知怎样才能做到在发表的过程中对自己的作品进行有效保护,于是找到公证处。

公证员在了解程先生的诉求后,为其量身制定了著作权保护方案,对其作品的名称、种类等信息进行详细的询问和记录,并对其作品手稿进行复印留底,固定证据,确保了程先生作品的真实性。

目前围绕知识产权众多的法律保护手段中,公证可提供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与事后救济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诉讼中,一切诉求都讲证据,如何固定证据、如何取证对诉讼结果影响重大。“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在法定证据效力方面,经公证证明的证据有着绝对优势。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厦证字第XX号

申请人: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书证

申请人程某某称为保护合法利益,于XXXX年XX月XX日向我处申请办理书证保全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蔡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在本公证处,对申请人提供的《理论研究发现组织胺是癌细胞扩散的关键物质》文本当场复印。

兹证明且仅证明本公证书所附的复印件系根据上述过程复印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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