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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场监督公证

  • 案例时间:2022-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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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AHGGGY155428102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出租车运价是关乎老百姓生活的重要因素,政府对于本地出租车运价的调整均十分重视,对于每次的运价调整均慎之又慎,为此规定了必须召开听证会。

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XXXX年XX月XX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现场监督公证,称根据社会需要及本身的职能,准备对本市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根据法律规定需要举行听证会,该委已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报名,到截止日期报名的人数已经超过法定的人数,为了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准备从向社会公开征集报名的个人消费者抽取一定人数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参加人。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特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承办公证员经过和申请人通过详细的沟通,最后确定了办证方式和相关规则。在XXXX年XX月XX日上午承办公证员出席了申请人举办的“某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抽取活动”现场并顺利的完成了抽取活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负责人:甲,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乙,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欲举行某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为了确定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申请人准备从向社会公开征集报名的个人消费者抽取一定人数作为本次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申请人组织实施的“某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抽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本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和《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了申请人的上述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丙承办该公证事项。

公证员接到指派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向申请人进行了询问、对活动方案进行了审查,对申请人申办现场监督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进行了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丙和公证人员丁于XXXX年XX月XX日上午X时出席了在某市某大道和某路交叉口(某大道南侧、某路东侧)某市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的“某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抽取活动”。经查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名单》而制作的条状纸张准确无误,抽号器具合格无瑕疵。在现场监督下,按照《某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抽取规则》的规定,现场将记载有听证候选参加人名单的条状纸张依次放入中空的信封内,再将内有名单的信封封口后放入抽号箱,由抽取人员从抽号箱中依次抽出信封,并现场将信封拆封宣读被抽中人员名单。

经现场监督,整个抽号活动符合事先制定的《某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抽取规则》,抽出的听证会参加人及候补参加人名单真实、有效,公证员丙制作《现场记录》壹份。

兹证明如下:

1、本次抽号结果真实、有效;

2、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戊、己、庚、辛的签名均属实。

附件:《现场记录》壹份共计壹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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