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存证平台电子数据保全证据公证案例
- 案例时间:2022-09-30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HBGGGY164127141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9日一早,深圳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某联系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称其已经在“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通过“录屏取证”功能对从“某某”电商平台购买嫌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商品的过程进行了存证,数据已经在后台云端数据库中了。为留存证据,特申请就提取“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内的上述电子数据内容及所购买商品的收货过程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陈XX于9月13日进行了数据下载与存证过程的审查工作。对相关视频页面进行截图,对当事人寄送的货物进行了签收并对收货过程进行拍摄。
全程无需当事人到场也无需公证人员前往,不仅实现了公证高效便捷,也实现了公证跨省便民。尚信公证处自主研发的电子数据存储平台,正是迎合时代需要的成果,也为数字化公证改革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鄂尚信证字第XX号
申请人:深圳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法定代表人:吴某某。
委托代理人:李某某,男,一九XX年XX月X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深圳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某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其本人于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使用“18XX9”手机号码通过注册及实名认证,使用“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内的“录屏取证”功能对从“某某”电商平台购买嫌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商品的过程进行了存证。上述存证的内容实时传输存储于“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后台云端数据库中。申请人称为留存证据,特申请就提取“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内的上述电子数据内容及所购买商品的收货过程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陈XX、公证员助理邓XX办此项公证,并进行了如下保全证据行为:
一、数据下载与审查过程
公证员陈XX于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对本处电脑进行清洁性检查,随后使用该电脑登录本处“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后台,将名称为“2XX06_12XX.mp4"的电子证据下载保存至电脑桌面。本公证员审核文件后将取得上述电子证据文件刻录为光盘。
根据后台数据,兹证明申请人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某于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通过已实名认证的尚存账号“18XX99”使用本处“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中“录屏取证”功能进行了屏幕录像,在此过程中生成的电子证据存储于本处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本处平台将上述电子证据的HASH值“XXXX”存储至区块链并生成编号为“XXXX”的《电子数据保管单》。光盘内证据文件下载自本处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上述证据文件经过与区块链上存储的HASH值校验比对确认,未发现有被篡改的情况。
公证员陈XX审核完成后使用公证处计算机内安装的“PotPlayer 64 bi”播放器播放上述“2XX06_XX17.mp4”文件,对相关视频页面进行截图,共截取图片58张。
二、收货过程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公证员陈XX及公证员助理邓X签收了编号为“XXXX”的中通快递,并当即检查,确认该快递件外观无拆封痕迹。随后,在本公证员现场监督下,由公证员助理邓X根据委托代理人李某某的指示,首先对上述取得的货物外包装进行拍照,然后打开外包装,对内在的物品进行拍照、对产品责任保险单(凭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了复印。将上述物品重新包装,由公证人员加贴本处封条并对封存后的状况进行拍照,封存后的物品交由李某某保管。上述过程共拍摄照片33张。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所附《电子数据保管单》1页系从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下载打印所得;本公证书所附截图58张均系播放上述自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解密提取所得的电子数据文件截取并打印所得;本公证书所附照片33张系上述收货保全过程中实际拍摄并打印所得;本公证书所附光盘1张系从尚存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储平台解密提取所得电子数据文件刻制所得。以上附件均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1、《电子数据保管单》1页;
2、截图58张;
3、照片33张;
4、产品责任保险单(凭证)复印件2页
5、产品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页;
6、光盘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