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海葬骨灰撒海活动现场监督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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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XGGGY1619148248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为了响应国家的绿色殡葬改革要求,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广西XX厅指派甲在北海市政府指定的海域举办2020年广西骨灰撒海(代撒)活动。为确保该活动过程的公平公正,2020年11月XX日,廖某受甲的法定代表人董某的委托,到北海市公证处申请办理骨灰撒海(代撒)活动现场监督公证。
受理该公证申请后,北海市公证处公证员提前与活动组织方进行沟通,对本次活动流程、地点、骨灰撒海名单数量等信息进行确认。2020年12月XX日上午,公证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乘船出发到达指定海域后,由现场工作人员A、B、C、D、E、F、G、H、I、J、K、L、M以及廖某依照骨灰撒海名单顺序逐一将本次活动中的骨灰坛投放到海域里,由林某、郑某进行拍摄、录影,张某、罗某在场见证。在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本次活动顺利进行。
现场监督公证是公证机构的一项传统的公证业务,通过对公证对象依法进行审查和监督,确认和促使当事人按照预定的程序、规则举办活动,有利于规范社会行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本案中,公证处公证人员从严、从实、全方位、全流程参与骨灰撒海(代撒)活动过程,并进行全程监督,切实履行公证职能,维护了活动正常秩序。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桂北海证内字第XX号
申请人:甲,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陈文村路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董某
委托代理人:廖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甲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XX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二〇二〇年广西区海葬骨灰撒海(代撒)活动进行现场监。
经查,甲向本处提交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书、身份证、北海市人民政府文件、北海市民政局文件、活动公告、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细则均真实、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陈某于二0二0年十二月XX日上午,与甲的委托代理人廖某以及参加活动的其他工作人员乘船来到北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廉州湾海域倾倒区以南处,对甲举办的2020年广西区骨灰撒海(代撒)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工作人员A、B、C、D、E、F、G、H、I、J、K、L、M以及廖某依照骨灰撒海名单顺序[详见《XX骨灰撒海(代撒)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逐一将XX个骨灰坛投放到海域里。
本次骨灰撒海(代撒)活动的整个过程由摄录人员林某东录制影像光盘1张,拍照人郑某拍摄照片9张(见附件2),与现场实际操作情况相符。张某、罗某在场见证。
兹证明本次二〇二〇年广西骨灰撒海(代撒)活动的内容真实,活动程序符合预定的《2020年广西骨灰撒海活动细则》的规定。
附件:1、《XX骨灰撒海(代撒)情况汇总表》共21页;
2、现场拍摄照片9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