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建筑物现状证据保全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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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NGGGY1594888259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6月15日,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李某到海南省海口市琼崖公证处,阐述了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在法院的审理中。主审法官为了进一步了解施工建筑的实际情况,建议当事人向公证处申请对上述建筑的实际情况进行证据保全,以便案件的事实更加明确清楚。申请人提出为了不影响案件进度,申请人希望公证处能够尽快受理,并于明日与公证员及主审法官一同到施工现场。当前为新冠疫情期间,为了方便当事人,公证员通知代理人李某,可以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微信的方式发送过来进行核查。
2020年6月16日上午X时,公证员与公证助理某甲随同申请人的代理人李某抵达A小区。在公证保全的当天,双方当事人及法院主审法官会同时到场,对建筑物的现存状况的争议部分进行及时沟通。在申请人的代理人李某的引导下,公证员与公证助理某甲通过拍照及摄像的方式对小区A的建筑物的现场状况予以证据保全公证, 维护了申请企业的合法权益,协助企业清理推进复工复产进程的障碍。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琼崖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XX,住所为XXXX。法定代表人:张某。
代理人:李某,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为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向我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助理某甲随同申请人的代理人李某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上午X时抵达A小区。在申请人的代理人李某的引导下,本公证员与公证助理某甲通过拍照及摄像的方式对位于上述地点的建筑物的现场状况予以证据保全。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共XX张)、光盘(共X张)是本公证员与公证助理某甲在公证现场拍照及摄像所得,其内容与现场的实际情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口市琼崖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