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公司购买奶茶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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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ZGGGY1628850990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炎炎夏日,买一杯冰凉可口的奶茶是当下年轻人最爱的解暑方式。奶茶的流行让很多人见到了商机,而受年轻人追捧的“网红”奶茶,更是被不良商家纷纷盯上,在市场上出现一家家让人难辨真假的仿冒者。湖南长沙市的一家公司是某奶茶品牌的商标持有人,该公司发现在贵州贵阳出现了一些商家盗用其商标开店经营销售奶茶,且其经营的奶茶店面装修、杯子外壁、每种奶茶的名称都仿造了该公司的专有内容,让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别真伪。这种销售“山寨”产品的行为,不仅误导、欺骗了消费者,也使品牌方的企业形象受到很大的影响。该品牌方为了固定证据维护其权益,授权委托律师张某,张某来到贵阳市,通过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在涉嫌侵权的商家购买奶茶,并向贵阳市国信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公证逐渐成为人们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黔贵阳国信证民字第21XX号
申请人:湖南某有限公司,住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XXXX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
法定代表人:盛某,女,XX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
委托代理人:张某,女,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湖南某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某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来到我处称,申请人持有注册商标: “ARXXX”(注册号:X,使用范围:第30类商品),现申请人发现有人未经许可,擅自销售涉嫌侵犯上述商标权的产品,为了收集证据以备诉讼需要,湖南某有限公司向我处申请对其代理人张某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购买涉嫌侵权产品的过程及结果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张枝蓉、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张某于2021年7月2日下午,共同来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山西路地铁一号线中山西路站地下商场唐人街一处门头标识为“ARXXX”的门店。在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张枝蓉面前,张某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向该商家购买了三杯纸杯上分别标识有“ARXXX 日式荞麦鲜牛乳”、“ARXXX锡兰红茶鲜牛乳“、“ARXXX 橙意满满”等字样的饮料,张某使用手机扫码向该商家支付费用人民币伍拾元后,该门店工作人员将印有“ARXXX奶茶”的结账单壹张及购买的上述三杯饮料、塑料包装袋、纸巾现场交付给张某。公证人员张枝蓉使用本处手机对该门店的门头、内外部环境进行拍照(共七张)。
购买完成后,张某将购买的装有上述饮料的纸杯及取得的结账单、塑料包装袋、纸巾交给本公证员、公证人员张枝蓉带回本处,本公证员、公证人员张枝蓉对张某购买的标识有“ARXXX日式荞麦鲜牛乳”和“ARXXX 橙意满满”的饮料纸杯外观及包装袋、纸巾外观和结账单进行拍照(共九张),并打印张某的手机支付凭证截图。上述所购买的商品由本公证员张贴本处封条封存。封存后的饮料纸杯、塑料包装袋、纸巾和取得的结账单原件交由张某保管。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张枝蓉在本处将上述保全证据过程中所拍摄的照片(共计十六张)进行打印。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截图打印件内容与实际情形相符。
附:现场及实物拍摄照片、手机支付凭证截图打印件共十七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贵阳市国信公证处
公证员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