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A债权继承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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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ZGGGY1616756336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近日,赖A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接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公证员接待了他。按照公证流程,公证员对当事人的基本意愿及办理公证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赖A的母亲刘某于2017年死亡,刘某生前诉张某合同纠纷一案经甲人民法院于2014年X年X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书中载明:“被告张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刘某人民币3万元整,逾期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而被告张某一直未履行债务直至刘某死亡,现法院需要赖某提供相关继承权公证书,才能领取上述相关款项,所以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
公证员收集查看了赖A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向赖A告知了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意义、法律后果及权利义务。公证员首先对赖某提供的死亡证明、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证明进行审查,通过调查核实后确定其真实有效;之后对赖A提供的甲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是否为生效判决进行确认,通过公证处调查人员亲自到甲人民法院确认了该判决为生效判决;经查,被继承人被继承人刘某的继承人共有五人:赖A、赖B、赖C、赖D、赖E,公证员与赖B、赖C、赖D、赖E一一通过电话确认身份,并确认上述四人同意赖A代为领取和保管相应款项,赖A也承诺其领取相关款项后负保管责任并与其他继承人依法协商进行分割。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第三百条等有关规定,公证员为赖A出具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公民遗产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法院判决书项下当事人享有的债权等新型遗产形式的出现,需要公证员不断扩大知识面,了解各个部门的相关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分析当事人所要办理的公证类型及处理方法,游刃有余地来确定是否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公证,办理何种公证,依托公证员的专业知识和公证机构的公信力,为当事人提供提供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以此我们的公证事业才能永葆青春和活力!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XX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赖A,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址: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继承(小额遗产)
申请人赖A于XXX年XXX月X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小额继承公证,并提供了身份证、死亡证明、民事判决书、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证明。
本处向申请人告知了办理继承小额遗产公证的意义、法律后果、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人申办公证的权利义务。申请人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陈述均真实无误,并承诺在领取被继承人刘淑琼的上述款项后尽妥善保管义务,并依法与其他全体继承人协商分配所领取保管的款项。如有争议,申请人承诺随时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将领取保管的上述款项及时提存到公证机构保管。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证明材料和申请人的承诺,本处现确认申请人所主张的以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刘某(公民身份号码:XXXX)于XXX年XXX月XXX死亡。
二、被继承人刘某生前诉张某合同纠纷一案,甲人民法院于XXX年XXX月XXX日作出(XXX)XXXXX字第XXX号民事判决,《民事判决书》载明:“被告张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刘某人民币3万元整,逾期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判决项下确定的刘某所享有的财产权益属于刘某的遗产。
三、被继承人刘某的继承人共有以下五人:
赖A,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址: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赖A是刘某的长子。
赖B,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址: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赖B是刘某的次子。
赖C,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址: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赖C是刘某的长女。
赖D,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址: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赖D是刘某的次女。
赖E,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址: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赖E是刘某的三女。
四、赖A承诺,其领取上述款项后,负保管责任并与其他继承人依法协商进行分割。
五、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兹证明被继承人XXX生前上述财产权益由继承人赖A、赖B、赖C、赖D、赖E五人共同继承(实际金额以法院核定为准),并由继承人赖A代表上述继承人领取和保管相应款项。
本公证书仅用于继承上述遗产,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贵阳市衡律公证处
公证员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