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公证工作

为外籍人士成功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

  • 案例时间:2022-11-08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AHGGGY1591261930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春节刚过,我处来了一位毛里求斯共和国的男士,由于移民所需,他申请办理一份在中国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属于一项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公证事项,通常情况下,公证员在办理该业务时轻车熟路,但这件公证中当事人是一位在华的外籍人士,申办事项又是其在华期间的无犯罪记录公证,这样的证明能不能办,究竟该怎么办,承办公证员当场就犯难了。

外籍当事人为了办理此公证,求助包括毛里求斯驻华大使馆等机构,但得的回答是需要当地的政府帮助。遇到这样的难题,公证员的第一反应并不是不予受理,而是主动有所担当。按照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制裁公证的常规,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供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是否受过刑事制裁的证明。但在生活实践中,公安机关会因当事人为外籍人士而不开具该证明,公证处又无法取证,不能擅自进行公证。

公证员告知了该公证的难点所在,该男子表示其本人会立即携带护照、外国人住宿登记表等材料前往其在M市居住期间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几天后,该外籍男子再次来到公证处,面露难色的表示经过多次交涉,派出所无法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看着当事人焦灼的眼神,承办公证员立即将此事上报处领导,公证处决定迎难而上,全处紧急召开了处务会予以讨论, 努力解决这一国内普遍认为棘手的难题。

承办公证员随即与派出所取得联系,警员表明:虽然该外籍男士在该派出所作了外国人住宿登记,但是由于外国人没有户口,所以他们不清楚该外国人是否在其它地方有问题。此外,外籍公民在我国是受公安、边防、外交部以及国安等多个部门联合管理,单由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存在很大的难度,因此公安机关无法开具。为此,公证处受理此案后,与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分局取得联系,邮寄送达了核实本案当事人在其所居住地派出所有无犯罪记录的公函,承办公证员多次前往派出所,与具体承办此事的警官共同合作,查找相关电子数据和纸质资料,经过多方论证,最终取得了本案当事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核实回函》。同时,承办公证员前往M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调阅查询相关记录,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公证处为该外籍当事人出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书。

这份看着单薄却来之不易的公证书,解决了该外籍人士一家人的困扰。后来,该外籍男子携家人送来了锦旗表达深深的谢意,该事件后期也受到新闻媒体关注,社会反响良好,突显出我处在M市对外友好交往中的主动担当。

公证工作既要坚持真实合法、讲究诚信服务,也要注重与时俱进。作为服务基层群众的法律职业者,在公证实践中会不断遇到新的问题以及疑难的问题,这时需要我们具备独立、理性的执业素质,用法律的眼光洞察社会,才能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成为合格的公证法律服务者。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EYDATOULA ,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国籍:毛里求斯共和国,护照号码:XXXX。

公证事项:无犯罪记录

兹证明EYDATOULA 于二〇一五年三月XX日至二〇一六年十月XX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