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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遗嘱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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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SGGGY1583396322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张某某于20XX年XX月XX日来公证处需求帮助,想将自己名下位于嘉峪关市XX街区XX号楼X单元XXX号的个人房产留给继女肖某,不知道要办理什么公证?公证员首先建议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的形式直接过户给继女肖某,但张某某担心房产过后会影响肖某在其他城市落户及购房享受不到优惠。公证员又建议可以通过立遗嘱将房屋遗留给继女肖某,张某某详细询问了遗嘱的效力和法律后果后,决定要做公证遗嘱。

当公证员进一步询问张某某为什么要做遗嘱时,张某某才将自己的特殊家庭情况和盘托出。张某某的亲生父亲姓王、母亲姓张,在某县农村居住,因为原先农村老家家里孩子多,生活也较为困难,故将张某某六岁左右的时候送至嘉峪关市的舅舅家寄养。舅舅也把张某某当自己的孩子来养育,当初舅舅家办理常住人口户籍登记时,已将张某某的姓氏改为随舅舅姓张,居民户口簿上登记为次子,此后舅舅一直供他上学直至招工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后为了和户籍信息保持一致,在填写档案时一直在父母一栏填写舅舅张某、舅妈李某,现在所有的亲属关系都显示张某某的父母为舅舅舅妈,其表兄表妹都成了亲兄亲妹。

还有因为张某某性格内向,一直在适婚年龄都没有结婚找对象,直至四十岁左右才和现在妻子王某登记结婚,王某比张某某大几岁,结婚时带过来一个女儿肖某十六岁正在在上高中,王某和张某某结婚后也一直再没有生育,张某某待继女肖某视如己出,肖某上学及所有生活开支都由张某某负责,肖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也很孝顺张某某,一直在生活上关照他。去年张某某住院期间继女肖某专门请假过来伺候他直至出院,也让他非常感动,因为张某某担心自己身体状况不是太好,怎么样才能把自己的财产处理好就成了他的心病。张某某和王某结婚时户口没往一块儿迁,现在和继女肖某的父女关系也无法证明,现在所有的亲属关系都理不顺,就像张某某自己说的一样,除了老婆能证明外,其他亲属都无从证明,所以张某某才寻求公证救济途径。

公证员了解了张某某的实际情况后,才发现遗嘱是实现张某某把房产留给继女肖某最经济有效的方式,即便是张某某去世后,肖某持有效的公证遗嘱,也可以将标的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此案例中,张某某的亲属关系实属复杂,按照张某某的本人意愿,立遗嘱的法律效果基本可以满足张某某既不想麻烦家人,又不想因此产生任何财产纠纷的目的。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甘嘉公内字第XXXX号

申请人:张某某,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遗嘱

兹证明张某某于二〇一九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李XX的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上签名、捺右手食指指印,并表示知悉遗嘱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张某某的遗嘱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嘉峪关市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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