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某律师事务所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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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SGGGY1565837883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甘肃某律师事务所经中标承担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青海-河南±800KV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定西岷县段-茶埠镇)通道范围内,各相邻两塔基点间连线两侧各30米区间内的现状进行无人机影像(视频和照片)采集进行证据保全,该律师事务所向甘肃省陇西县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陇西县公证处受理申请后,2019年4月13日至2019年4月26日,指派公证人员前往甘肃岷县,随同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分别登上该工程段内92个塔基点,对无人机操作手操作无人机对各相邻点之间的地形现状进行影像采集过程全程监督。公证人员还对所在塔基点及具体无人机起飞取材过程等进行了拍照、摄像。采集影像行为结束后相关存储设备均由公证人员保管,并将所采集影像刻录成光盘,最后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结束后,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岷县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与该段工程内需要拆迁或改迁房屋的全部农户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由于无人机对各房屋面积的测量十分精确,而公证书又对无人机测量过程的真实有效提供了证明,二者相辅相成,为该工程段房屋拆迁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这是陇西县公证处首次与律师事务所、国家电网等多家单位开展合作办理的公证业务,整个保全证据公证业务办理历时14天,工作时限长,工作任务重。公证业务办理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保证了公证业务的顺利办理,为公证业务多元化开展进行了很好的探索。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甘XXX字第XXX号
申请人:甘肃某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代码证:XXXX,登记注册地址:甘肃省XX市XX区XX中路XX号。
法定代表人:A,公民身份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高甲,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甘肃通源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A的委托代理人高甲,现向本处申请对±800千伏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定西段通道范围内,各相邻两塔基点间连线两侧各30米区间内的现状影像(视频和照片)采集过程及采集的数据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甘肃省陇西县公证处对此项申请予以受理。公证员王某、公证员助理董某、景某某同申请人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10时来到甘肃省定西市某县,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申请人采用无人机对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定西段通道N2491至N2401及相连的内蒙送变电N2115共计92个点从大号侧向小号侧分别起飞无人机进行影像采集,无人机操作手吴某、王某。公证员助理董某、景某对起飞过程全程录像。公证员助理董某、景某根据实际状况制作《±800千伏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定西段通道影像资料采集工作日志》一份共26页。无人机采集影像照片在公证员监督下全部拷入SEAGATE移动硬盘(内存:751/931),拷贝过程公证员全程录像。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SEAGATE移动硬盘》、《±800千伏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定西段通道影像资料采集工作日志》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无人机操作手吴某、王某的签名属实。本公证书所附光碟系本处工作人员由现场录像刻录而成,光碟内容与现场实际状况相符。
附件:
1、SEAGATE移动硬盘(内存:751/931)1个;
2、《±800千伏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定西段通道影像资料采集工作日志》复印件一份共26页;
3、《线路通道林木砍伐现场五方确认表》复印件一份共7页;
4、光碟4张。
5、工作照片6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陇西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