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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0天的天然气用量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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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NXGGGY1662687390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宁夏某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某某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签订天然气合同,由宁夏某某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宁夏某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天然气用于该公司生产所用。2021年11月13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厂区内安装的气体超声流量计上显示的天然气总量和宁夏某某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流量计上显示的天然气总量不一致,给该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该公司的合法权益,现需对该公司厂区内超声流量计上每天显示的天然气总量数予以记录,记录时间为30天,特向中卫市卫民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为保证公证质量,公证人员事先与申请人就保全证据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流程、方式等进行了细致地沟通,随后公证人员同申请人的代理人来到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某某园区的该公司厂区内,对该公司厂区内超声流量计上显示的天然气总量数予以记录,记录的全过程由公证人员进行了摄像、拍照。上述一系列工作完成后,公证人员立刻返回公证处,将现场取得的拍照、摄像、数据进行打印、刻盘等处理。

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公证人员每天公证处至工厂现场往返40多公里的路程,起早贪黑。无论刮风下雨,节假日也未停歇,连续30天奔波在单位和公司厂区之间,紧张忙碌有序地进行现场取证,保存证据。经过不懈努力,为期30天的证据保全,最终在五一劳动节前夕取证完成,现场共拍摄照片32张,视频30个,全部刻录成光盘附在公证书内。这每一张照片、每一个视频,都是公证人员坚守工作岗位的最美证明。

公证处始终牢记并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积极推行便民利企举措,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始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便捷化、高效化的服务,努力为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我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添砖加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2)卫民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宁夏某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某某园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甲,男,1980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系该公司职工。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甲于2022年3月31日上午来到本处,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我处对宁夏某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气体超声流量计上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显示的数据予以保全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人员王某、高某某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甲于2022年4月1日上午8时一同来到中卫市沙坡头区某某园区XX南侧宁夏某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甲指着一块计量表向我们介绍说:“这就是我公司安装的记录宁夏某某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提供天然气的气体超声流量计”。我们对该流量计进行查看,公证人员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分别对该流量计上显示的数据予以记录。公证人员对上述记录的全过程进行拍摄,取得摄像光盘五张附后,公证员王某对上述气体超声流量计上显示的数据进行拍照,取得照片三十二张,一并压缩到光盘取得照片光盘一张附后。由公证员王某对上述全过程制作了《保全证据工作记录》一份共八页。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保全证据工作记录》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XXX的签名属实。所附照片、光盘分别为公证人员现场拍照、拍摄所得。

附:1、《保全证据工作记录》一份共八页;

2、光盘共六张(摄像光盘五张、照片光盘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卫民公证处

公证员

2022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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