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个体加油站资产转让协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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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GGGY1660092780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刘某某是“××县××加油站”个体工商户,欲将其经营的加油站转让给王某某。根据县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成品油许可证变更手续要求,需要办理资产转让协议公证。
20××年××月××日,刘某某和王某某一起到公证处申请办理资产转让协议公证。因涉及成品油经营权许可事项,于是公证处专门咨询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并查阅相关的司法判例确认可以对资产转让协议办理公证。根据规定,王某某受让该资产后,刘某某应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王某某到行政审批部门再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再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变更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虽然加油站的经营者是刘某某,但性质属于个体工商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了避免家庭纠纷,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时,由刘某某及配偶李会某一起作为转让方,王某某和其配偶李灵某一起作为受让方。
公证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有关规定,受理了刘某某、李会某、王某某、李灵某的公证申请,审查了夫妻双方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土地租赁协议、资产转让清单、该加油站的照片等证明材料,告知了申请人办理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权利义务以及注意事项,公证处代拟了资产转让协议书。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无误后,出具了资产转让协议公证书,帮助当事人理顺法律关系,提供完善的公证法律服务。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证经字第××号
申请人:转让方(甲方):刘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32,住址:××省××市××县××镇××村××号。是××县××加油站投资人。
李会某,女,1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23,住址:××省××市××县××镇××村××号。是刘XX之妻。
受让方(乙方):王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18,住址:××省××市××县××镇××村××号。
公证事项:资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李某某、李会某与受让方王某某、
经查,转让方李某某、李会某与受让方王某某、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转让方李某某、李会某与受让方王某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县公证处
公 证 员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