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某政府抽奖现场监督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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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LGGGY1649217713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初,某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促进和鼓励居民线下消费,深度挖掘市场消费潜力,加快经济全面复苏,欲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促消费、扩内需”发票抽奖活动。活动期限为30天,在活动期间内,凡个人在实体经营场所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均可参与抽奖,一时间引起居民消费热潮。为了证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升政府公信力,活动承办人某地商务局向某市某公证处申请办理现场监督公证,并对抽奖过程进行全程电视直播。公证员在审查了某地商务局代理人提交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委托书、活动实施方案后,同意受理该申请。
在受理该公证后,公证员做了如下工作:
一、活动前期,一是公证员认真审查了某地商务局提供的活动细则,对其中的抽奖范围及时间、奖品价值、抽奖流程、抽奖人员等进行了依法依规的审查,并提出由承办方、赞助方、公证处以外的中立人员担任抽奖嘉宾,并定期更换抽奖人员;在同一次开奖中,已经中奖的发票数据应当在奖池中删除,同一张发票不能被抽中两次。二是对抽奖软件进行前期审查,每天对前一天产生的符合抽奖条件的发票数量进行核对,监督承办方将上述数据全部导入到抽奖软件中,并进行多次演示,确保没有遗漏发票信息、也没有人为干预导致数据造假的可能。三是与承办方商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抽奖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抽奖软件故障、电视直播中断、抽奖嘉宾误点软件等事故作出替代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在抽奖过程中,公证员严格监督活动是否按照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抽奖,保证整个活动都符合“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在活动结束后,如实记录抽奖结果,并请承办方、开奖嘉宾、公证员共同在抽奖结果上签字确认,固定抽奖结果,防止中奖号码被人为替换,同时将中奖结果在官方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将抽奖过程全程录像,刻盘存档,以避免后期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
近年来,为了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升公信力,越来越多的地方引入公证手段,对抽奖、摇号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处以客观中立的身份一方面帮助活动举办方制定规则,对外运用、解释规则,对抽奖、摇号等重要活动全程监督、证明和公示,确保全过程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行为;另一方面能够有效保障所有参加抽奖、摇号的人员具有公平的中奖几率,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发挥了重要作用。公证处在证明和监督过程中,对活动规则的解释和运用,同时也是向社会、群众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吉某某证内民字第XX号
申请人:某地商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郑某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金某某,男,一九XX年X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某地商务局的委托代理人金某某于二〇二一年三月X日向本处申请,对《2021年某地促消费、扩内需发票抽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二〇二一年三月X日至二〇二一年四月X日某市某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刘某、公证员助理全某某参加现场监督公证共计三十次。经查,某地商务局提交了身份证明、委托书及活动实施方案,具备承办活动的主体资格,整个活动抽奖过程符合本次活动实施方案和程序的规定。
兹证明,某地商务局承办的《2021年某地促消费、扩内需发票抽奖活动》活动过程真实、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某市某公证处
公证员
2021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