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门送达处罚文书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3-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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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ZJGGGY1665195953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XX日,公证处根据某部门的申请,对某水果店送达一份《XXXX行政处罚告知书》【XXX罚告(XXXX)XX号】的过程予以保全证据。
某单位在2022年3月XX日对某水果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标称D197、某牌猫山王马来西亚榴莲2大袋,店员无法提供上述进口水果的进贷票据,执法人员通过扫取店内浙食链二维码发现显示的商户信息为某水果商行,在收取进口水果时没有留存相关凭证。该经销商在销售进口水果未索要进货票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属于销售食用农产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该执法部门对其行为进行处罚,并于2022年6月XX日向公证处申请对其向某水果店送达《XXXX行政处罚告知书》【XXX罚告(XXXX)XX号】的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与某单位的执法人员甲、乙于2022年6月XX日下午共同来到该水果店,店内只有一名女性店员在,执法人员甲将一份《XXXX行政处罚告知书》【XXX罚告(XXXX)XX号】递交给该女性店员,该女性店员接收此文件。同时,甲还将一份《XXXX送达回证》递交给该女性店员,并要求其在《XXXX送达回证》“收件人”处签名,该女性店员在“收件人”处签名。公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对上述送达行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2)浙衢信证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某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机构地址:XXXX。
负责人:A,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XXXX。
委托代理人:B,XXXX年XX月XX日出生,
公证事项:保全行为
申请人为预防纠纷、固定证据,特委托B向我处申请其向位于XXXX送达一份《XXXX行政处罚告知书》【XXX罚告(XXXX)XX号】(详见附件1)的过程予以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公证员、公证员助理丙与某单位的执法人员甲(执法证号:XXXX)、乙(执法证号:X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下午共同来到位于XXXX,店内只有一名穿黑色上衣女性店员在,该女性店员自称系该店墙面上公示的《XXXX》上登记的C。在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丙的现场监督下,执法人员甲将一份《XXXX行政处罚告知书》【XXX罚告(XXXX)XX号】递交给该女性店员,该女性店员接收此文件。同时,甲还将一份《XXXX送达回证》(详见附件 2)递交给该女性店员,并要求其在《XXXX送达回证》“收件人”处签名,该女性店员在“收件人”处签名。公证员助理丙在现场共拍摄照片XX张(详见附件 3)。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XXXX行政处罚告知书》【XXX罚告(XXXX)XX号】的扫描件与送达件的内容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XXXX送达回证》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打印件是公证员助理丙现场拍摄所得,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1.《XXXX行政处罚告知书》【XXX罚告(XXXX)XX号】复印件X份共X页;
2.《XXXX送达回证》拍摄打印件X份共X页;
3. 照片打印件X张共X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衢州市信安公证处
公证员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