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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3-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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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BGGGY1670073032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汕头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拥有某某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现汕头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发现拼多多上有商户未经其许可使用其公司持有的商标,现准备诉讼,为了防止证据的流失,特申请对网购、收货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辉在本公证处,在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高X的监督下,李某辉使用其所持手机进行了购物操作。

公证员助理持本公证处摄像机对李某辉的上述行为进行了录像。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高X来到武汉市洪山区某某大厦一楼华夏银行签收了寄件方为某某158XX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玉新街道某某村的一件包裹(某某快递,快递单号:XXXX)。

随后,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高X将上述包裹运回本公证处。在本公证处,本公证员持手机对上述包裹拆封前的外观进行拍照,得到照片6张;随后本公证员对上述包裹进行拆封,并对包裹拆封后得到的物品进行了拍照,得到照片1张;公证员助理高X将上述包裹予以封存,并对封存后的包裹进行了拍照,得到照片2张。封存后的物品交由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李某某保管。

该公证有效维护了汕头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为有效弥补其所受损失保驾护航,促进了社会经济在法律框架下规范有效发展。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2)鄂洪兴内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汕头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广洋大道某某某工业区X幢首层。

法定代表人:范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

委托代理人:李某辉,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X。

公证事项:保全行为

申请人汕头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辉于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来到本处,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本处申请办理网络购物保全证据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在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高X的监督下,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辉完成了以下保全行为:

(一)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辉在本公证处,在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高X的监督下,李某辉使用其所持手机进行了如下操作:

1、手机开机,点击关闭手机(180XX38)里的“设置”里的“无线局域网”,点击打开手机(180XX38)里的“设置”里的“蜂窝网络”,点击打开“蜂窝网络”里的“蜂窝数据”,查看并截屏相应手机界面。

2、使用本处座机(号码为:027-871XX62)拨打手机(号码为180XX38),来电显示为(027)871XX62,手机接通正常。

3、点击打开手机(180XX38)里的“某某APP”,切换登录模式为“登录其他账号”,点击“手机号登录”,输入手机号码“180XX38”后截屏,再点击“同意协议并登录”,输入短信验证码成功登录名称为“Goodbye”的某某APP账号,查看并截屏相应手机界面。

4、某某APP登录成功后,点击“设置”,点击“账号与安全”,查看并截屏,点击“实名认证”后,查看并截屏相应手机界面。

5、返回某某APP首页,在搜索框选择“店铺”后输入“某某日杂品”并截屏,再点击“搜索”按钮后截屏相关页面,在搜索后的页面中选择第一个店铺点击进入后截屏,再点击店铺首页顶端的搜索图标并输入商品名称“小姐姐无硅油天然植物”后截屏,点击“搜索”按钮后截屏相关页面,在搜索后的页面中选择第一个商品点击进入后截屏,进入后再点击“去拼单”按钮,进入页面后选择“一瓶洗发水”后截屏页面,再点击“立即支付¥69”后跳转到微信支付页面后截屏,支付方式显示为“零钱通”,输入支付密码完成支付后截屏,再点击“返回商家”,跳出“拼单成功”界面,点击“查看订单详情”按钮,查看订单并截屏,然后关闭拼多多APP。

公证员助理高X持本公证处摄像机对李某辉的上述行为进行了录像。

(二)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高X来到武汉市洪山区某某大厦一楼某某银行签收了寄件方为某某158XX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玉新街道某某村的一件包裹(某某快递,快递单号:XXXX)。

随后,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高X将上述包裹运回本公证处。在本公证处,本公证员持手机对上述包裹拆封前的外观进行拍照,得到照片6张;随后本公证员对上述包裹进行拆封,并对包裹拆封后得到的物品进行了拍照,得到照片1张;随后公证员助理高X将上述包裹予以封存,并对封存后的包裹进行了拍照,得到照片2张。封存后的物品交由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李某辉保管。

上述行为结束后,公证员助理高X将上述截屏图片、本次摄像生成的视频文件及物品照片刻录成光盘,并将上述视频文件、截屏图片和物品照片导入本处备档的移动硬盘。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截屏图片与申请人现场截屏相符,物品照片打印件与收到的包裹的实际情况相符;本公证书所附光盘是上述摄像生成的视频文件刻录而成,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1、截屏图片打印件15张;

2、物品照片打印件9张;

3、光盘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洪兴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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