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为老人办理异地银行卡解锁的委托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3-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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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XGGGY165087571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日前,江西省修水县公证处接到百岁老人女儿的来访咨询。据了解,老人有一银行存折被冻结,需前往老家哈尔滨激活才能领取其内存款。老人目前在修水县渣津镇生活,且已年过百岁、行动不便,无法回老家亲自办理,故其女想请公证员帮助办理委托公证。
基于老人的特殊情况,修水县公证处公证员先通过视频方式与老人进行沟通,确认老人思维正常、神志清醒,符合办理委托公证条件。2022年3月22日下午,公证处工作人员来到其住所,和躺在床上的老人附耳交谈,告知了办理委托公证的相关事项要求,询问了相关情况,通读了委托书的内容,并为老人减免了所有的公证费用。经回访,老人被冻结的存折已经解锁,存款也已经顺利取出。委托公证解决了高龄老人异地办事不便的难题。
【公证书格式】
委 托 书
委托人:张某荣,女,1920年12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30XX。
受托人:张某崑,男,1949年1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30XX。
我有哈尔滨银行兆麟支行存折一本,账号:XXXX,现该存折已被锁定。因本人在江西省修水县,不便亲自前往哈尔滨银行兆麟支行办理上述存折解锁等相关事宜,特委托张某崑为我的代理人,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代为办理上述存折解锁业务、取款业务、存折换卡、维护信息、解睡眠户及解除非柜面限制等相关银行业务.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为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
XXXX年XX月XX日
公 证 书
申请人:张某荣,女,1920年12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30X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张某荣于2022年3月22日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捺指印,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张某荣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修水县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