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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授权委托书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3-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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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BJGGGY1646202477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XX日,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某公证员接到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致电咨询,该集团欲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该集团公司是国家八部委联合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中国某协会的理事长单位,同时还是亚太地区某协会正式会员,该集团公司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及在“一带一路”等国际技术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该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平时非常繁忙,经常主持召开、出席众多商务会议,故请求公证员上门为其办理公证手续。

公证员在符合北京市防疫政策的前提下,于12月XX日来到该公司在北京位于丰台区某大厦的办公处所,在此见到了该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宋某向公证员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宋某称其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巴基斯坦使用,委托内容是关于该集团公司就收购中国安徽一家公司的51%股本的有关事宜,需要在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进行申报。公证员详细询问了该公司收购国内企业的股本,要向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进行申报的缘由。宋某解释称因为该公司和被收购公司均在巴基斯坦有业务活动,收购后两家公司的总业务额达到了巴基斯坦《2016年竞争(合并管控)条例》第4条规定的合并的强制申报门槛,为此,该集团公司依据巴基斯坦法律要向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作为法定代表人,宋某无法亲自前往办理,故委托在巴基斯坦的三位受托人代办相关事宜,为此向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提出《授权委托书》的公证申请。公证员为其及时出具了公证文书,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京长安外经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宋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印鉴、签名

兹证明前面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XX月XX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的印鉴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的签名均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公证员            

2021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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