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肝脏移植手术同意书签名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3-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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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XJGGGY1646876483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李某与魏某(女)婚后育有一女李某秋,被诊断为先天性胆道闭锁,伴随有多种并发疾病,目前胆道闭锁的治愈率并不高,李某秋前期已做过手术治疗但效果并不理想,在医生的建议下,李某与魏某考虑为女儿做肝脏移植手术。经过相关的检查,由魏某为其女儿配型、移植。根据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从事活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要求申请活体器官移植的捐献人与接受人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上的签字、印鉴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可以有效的防止文书被他人伪造、变造、篡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书格式】
同 意 书
同意人:魏某,男,
马某,女,
我们是捐献人魏某(女,
以上表示完全自愿并属实,如有不实,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同意人:
XXXX年X月
公 证 书
(
申请人:魏某,男,
马某,女,
公证事项:签名
兹证明魏某、马某于
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