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维权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3-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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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AHGGGY1641440399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公证员与公证处工作人员及申请人于2021年12月8日下午在公证处办公室办理此项公证,对相关流程进行了拍摄、录音录像,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也做了公证工作记录。事后公证处将现场具体的保全现状刻录成盘并依法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皖芜繁公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
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强某及丁某于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下午五点五十五分在本处办公室办理此项公证,公证员助理强某检查本处他使用的电脑,检查电脑与网线的连接情况并测试网络运行状况,一切正常。在公证员古某和公证员助理强某的现场监督下,丁某操作本处
1、打开电脑。
2、打开360极速浏览器。
3、在360极速浏览器内输入“XX网”,点击搜一下,在显示的页面上点击“在线XX网首页(官网)”,进入“XX网热卖”首页,在该页面上点击“XX网首页”,再点击账号退出,再点击“亲,请登录”,进入相关页面,在所进入的页面下点击“二维码扫描”,丁某用自己的手机上(手机号码:XXXX)XXAPP扫描该二维码,丁某在手机上点击确认后,XX网首页所进入的页面下输入“XX2021新款专柜正品”,再点击搜索,对所打开的页面进行实时打印,结果见所附打印稿的第1页—第5页;
4、点击第一个搜索结果,点击进入店铺,店铺名为:“XXe城”,对所打开的页面进行实时打印,结果见所附打印稿的第6页—第14页;
5、进行店铺商品页面,选择第二十七个商品,点击该商品,对所打开的页面进行实时打印,结果见所附打印稿的第15页—第22页;
6、点击关闭第二十七个商品页面,在店铺商品页面选择第三十六个商品,点击该商品,对所打开的页面进行实时打印,结果见所附打印稿的第23页—第28页。
摄像人员骆某对上述活动进行了摄像并对第二十七个商品页面中的人物图片进行复制图片一张、第三十六个商品页面中的人物图片进行复制图片二张,保全过程于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下午六时十分结束。本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强某对上述整个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并制作了《工作记录》一份共二页。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作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申请人丁某、公证员古某、公证员助理强某、摄像人员骆某的签名属实;保全过程中实时打印二十八张、复制图片三张及现场摄像刻录成不可改写的光盘内容均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1.《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二页
2.保全过程中实时打印二十八张
3.复制图片三张
4.不可改写的光盘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