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运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罗某在律师的指引下来到公证处,声称要办理车辆保全证据公证。详细交谈之后,公证员了解到,2021年7月份,该公司的一辆货车在上海某地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交通部门事故认定书,该车辆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出事车辆被拖至某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10月底,车辆维修完成后,罗某先行垫付10万余元的维修费用后,便安排司机将货车开至上海某检测站年审。11月初开回县城某停车场后,立即聘请本地修车师傅进行察看,发现车辆维修的状况与定损报告不符,共计有十余处应予维修或更换的配件均没有进行维修或更换。现申请对大货车的现状对照定损单进行比对,通过摄像拍照的方式保全证据。
根据罗某的叙述,公证员立即着手收集了该公司及罗某的相关证明材料。于当天下午和公证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县城某停车场。在现场,公证员看见一辆车头为红色的重型半挂货车,车身约十余米。两名修理厂师傅手持某保险公司定损报告进行比对,逐一指出报告中显示“更换配件”,而实际上车辆配件或没有更换或喷漆或旧配件,共计16处。比对过程中,公证员逐一进行查看、记录,公证工作人员对整个查看过程进行摄像、拍照。之后,公证员将公证书及《工作记录》、光盘、照片送达至罗某手中,为其在诉讼程序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撑。
公 证 书
(XXXX)XX公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某运输公司,住所:XX市XX县经济开发区XX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罗某,X,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某运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罗某于XXXX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称:“XXXX年XX月XX日我公司皖XXXX货车在XX绕城高速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货车出险,货车被施救车拖到XXXX有限公司维修,XXXX年XX月XX日我垫付维修费102240元;把车开到XXXX车辆检测站年审,XX月XX日年审好开回XX,XX号到达XX县停车场经我们本地修车师傅察看,发现车辆维修的情况与定损单不符,现在已发现有十余处应予维修或更换的配件均没有维修或更换。特申请对目前大货车的现状对照定损单进行对比,通过摄像拍照的方式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XX县公证处公证员甲、公证工作人员乙跟随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罗某,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许,来到位于XX县XX镇高速桥下停车场,在XX县XX修理厂旁边看到一辆牌照为XXXX重型半挂货车,红色车头,长度有十余米。罗某叫来XX修理厂的丙师傅、XX汽车电器的丁师傅,二位手持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逐一对照,指出报告中已经“更换配件”与实际车辆上现有的明显不符,或没有更换或喷漆或旧配件;具体为:1、中冷器,有焊接点,修复后喷漆;2、消声器是旧的,未更换;3、两个前方向轮胎是旧的,未更换;4、方向机原车状态,未更换;5、排气波纹管原车状态,未更换;6、底盘线束未更换;7、电瓶是旧的,喷漆;8、尿素溶液喷嘴是旧的,喷漆;9、空气进气道总成未更换;10、转向直拉杆总成未更换;11、中冷器进气管和出气管均原状未更换;12、驾驶室后悬锁(左)原状,未更换;13、后排气处理器进气管原状,未更换;14、尿素温度电控传感器未更换;15、两个雾灯未更换;16、左右挡泥板及支架未更换。
罗某对整个察看过程进行摄像、拍照。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作记录》(原件存于本处)上参加人员签名属实。附后光盘、照片是罗某在上述人员察看过程中摄像拍照后制作而成,其记载的内容与客观情况相符。
附件:1.《工作记录》一份二页;
2.照片二十张、摄像光盘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