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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现场送达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3-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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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AHGGGY1635491385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26日, 申请人刘某某前来公证处称刘某某因与某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纠纷,现刘某某需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担心对方公司可能拒绝接受解除上述不定期租赁合同律师函,为固定证据,特向你处申请对向某有限公司送达(2021)XX律民函字第XXXX号《律师函》的行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向刘某某说明了办理该项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刘某某于2021年10月27日提供了办证需要的材料, 公证员审查了所有材料后,受理并办理了该公证。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XX公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刘某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刘某某于二〇二一年十月XX日来我处称:刘某某因与某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纠纷,现刘某某需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担心对方公司可能拒绝接受解除上述不定期租赁合同律师函,为固定证据,特向你处申请对向某有限公司送达(2021)XX律民函字第XXXX号《律师函》的行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本处实习公证员甲及刘某某,与送达人员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起,于二〇二一年十月XX日上午XX时XX分来到某有限公司XX楼左侧XX办公区会议室。在本处两名公证人员的见证下,于二〇二一年十月XX日上午XX时XX分律师将上述《律师函》原件一份送交在场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经刘某某指认)。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收下《律师函》原件一份,但拒绝在送达回执上签字。上述送达过程中,本处公证人员在现场共拍摄照片,共计四张。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四张系根据本处实习公证员甲现场拍摄制成,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律师函》复印件与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经刘某某指认)收下《律师函》原件内容一致;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XX律师事务所送达回执》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原件在我处保存。

附件:1.(2021)XX律民函字第XXXX号《律师函》复印件一份共一页;

      2.《XX律师事务所送达回执》一份共一页;

      3.照片共四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一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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