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公证员唐美建违规办证受行业惩戒案
- 案例时间:2019-09-27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GGFC1512213478
- 案例类型:公证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案例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上海市公证协会审核上海市杨浦公证处保险索赔申请书时,发现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公证员唐美建出具的(2013)沪杨证字第1209号公证书存在违规办证现象,2017年5月26日,协会惩戒委员会正式对唐美建进行行业惩戒立案受理。
经查,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公证员唐美建办理的(2013)沪杨证字第1209号公证文书违反了《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处理结果】
上海市公证协会给予唐美建“取消会员资格,同时提请司法行政机关吊销其执业证书”的行业惩戒。
【处罚依据】
《上海市公证协会惩戒规则(试行)》第二十一条
附件:
上海市公证协会惩戒决定书
沪公协惩[2017]5号
被惩戒人:唐美建,女,XXXX年X月XX日出生,执业证号:109001219980240,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公证员。
市公证协会审核上海市杨浦公证处保险索赔申请书时,发现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公证员唐美建出具的(2013)沪杨证字第1209号公证书存在违规办证现象,2017年5月26日,协会惩戒委员会正式对唐美建进行行业惩戒立案受理。
经查,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公证员唐美建办理的(2013)沪杨证字第1209号公证文书违反了《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公证当事人的投诉材料;2.相关卷宗材料;3.对唐美建的谈话笔录。
本协会认为: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公证员唐美建在办理上述公证中,严重违反《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有关规定,导致公证处巨额赔偿。经本协会惩戒委员会2017年7月7日会议研究决定,依据《上海市公证协会惩戒规则(试行)》的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给予唐美建 “取消会员资格,同时提请司法行政机关吊销其执业证书”的行业惩戒。
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公证协会申请复查。
上海市公证协会惩戒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