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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达闱汉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并私自接受委托受行业纪律处分案

  • 案例时间:2020-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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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BJLGSC1581944156
  • 案例类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案例
【案件情况】

2018年8月1日,广东省司法厅向北京市司法局反映,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达闱汉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110698XXX)涉嫌违法违规执业。

经北京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达闱汉律师在执业期间,接受某法律服务公司聘请,并从该公司按月领取工资,名义上担任该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实为该公司雇员,构成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违规行为。

此外,达闱汉律师在为当事人覃某等四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未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存在私自接受委托违规行为。

【处理情况】

2019年6月20日,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达闱汉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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