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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律师协会对李冰律师违规会见在押人员给予中止会员权利纪律处分案

  • 案例时间:2020-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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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XJLGSC1553246610
  • 案例类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案例
【案件情况】

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长治市律师协会收到晋城市律师协会的转移处理书,反映山西汇智律师事务所李冰律师(执业证号:11404201210949641)会见在押人员时存在传递物品的违规行为。经长治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李冰律师在会见在押人员时,确有向在押人员传递香烟的违规行为。

【处理情况】

2018年12月27日,长治市律师协会给予李冰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八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根据《律师会员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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