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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振荣律师因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受行业处分案

  • 案例时间:2019-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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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NXLGSC1553139130
  • 案例类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案例
【案件情况】

2018年1月28日,湖南省怀化市律师协会收到投诉,反映湖南玉峰律师事务所舒振荣律师(执业证号:14312201510557167)虚假诉讼。经怀化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舒振荣律师确有未与委托人面签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代理风险告知书,没有核对委托人在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和民事起诉书上的签名和捺指印是否本人所为,代理集团诉讼案件未向律所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申请审批与汇报的行为。鉴于舒振荣律师认错态度积极,承认违规并作出诚恳书面反省。

【处理情况】

2018年10月19日,怀化市律师协会给予舒振荣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四条:“(一)未经当事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介入案件,干扰依法办理案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和第十八条:“(二)承认违规并作出诚恳书面反省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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