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顺远律师因违规收案、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提供虚假材料受行业处分案
- 案例时间:2019-04-02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HLJLGSC1553131003
- 案例类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案例
【案件情况】
2018年8月22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律师协会收到投诉,反映黑龙江姜笑雨律师事务所任顺远律师(执业证号:12305201511844649)私自收案、非法获取律师执业证。经双鸭山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任顺远律师确有违规收案,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获得律师实习证、律师执业证的行为。
【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30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律师协会给予任顺远律师公开谴责和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三)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规定、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的;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协议约定,擅自提高收费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和第三十八条“(一)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