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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浩然风律师事务所因疏于管理受行业处分案

  • 案例时间:2019-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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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LGSC1553055005
  • 案例类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案例
【案件情况】

2018年10月,江苏省司法厅执法检查组检查发现江苏浩然风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31320000730698260C)管理混乱,违反律所管理的有关规定,存在为非律师人员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提供便利、指派实习律师独自出庭应诉等违规行为。经徐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江苏浩然风律师事务所确有疏于管理,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违法执业提供便利,指派实习律师单独出庭参加诉讼的违规行为。鉴于江苏浩然风律师事务所曾因违规行为受过行业处分。

【处理情况】

2018年12月6日,徐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江苏浩然风律师事务所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四十条:“(六)采用出具或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服务专用文书、收费票据等方式,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违法执业提供便利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和第十九条:“(四)曾因违规行为受过行业处分或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应当从重处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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