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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邢文强因违规行为受到公开谴责行业纪律处分

  • 案例时间:2019-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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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NLGSC1545204778
  • 案例类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案例
6>【案件情况】

2017年11月16日,海南律协收到网络匿名投诉,反映海南建亚律师事务所邢文强律师在广州违规设立办公场所、违规兼职。                                              

海南律协纪律委员会接到投诉后指派调查小组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查明了以下事实:邢文强律师与案外人于2016年6月2日注册成立广州市福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由邢文强律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的代理并收取委托人费用。同时,邢文强律师还自行制作文强工作室的牌匾,悬挂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商业广场11栋2604房室外,以此为办公点开展律师业务。 

以上事实有《谈话笔录》、邢文强律师提交的《情况说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广州市福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社保缴费明细》等证据证实。

【处理情况】

海南律协纪律委员会认为邢文强律师存在违规设立办公场所、违规兼职的行为。2018年6月24日,海南律协纪律委员会作出了给予邢文强律师公开谴责的拟处分决定。2018年7月3日,海南律协向邢文强律师发出了听证告知书,邢文强律师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申请听证,放弃了听证权利。

对于邢文强律师的违规行为,给予邢文强律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七条:“同时在两个律师事务所以上执业的或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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