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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平律师因刑事犯罪受行业处分案

  • 案例时间:2018-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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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BJLGSC1545199252
  • 案例类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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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GW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和平,原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199610113919,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法定上诉期内,李和平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处理情况】

2018年5月30日,北京市司法局决定给予李和平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26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李和平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该会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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