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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张明舜因违规会见等违规行为受到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行业纪律处分

  • 案例时间:2019-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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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DLGSC1545197488
  • 案例类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案例
【案件情况】

济南市律师协会收到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于出具的《关于张明舜律师违规执业的通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建议书》,经立案调查,张明舜律师在明知道委托人不具备委托资格的情况下依然接受委托进行会见及在会见的过程中擅自携带通信工具并交与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行为违反律师管理规定及公安机关有关会见的相关规定,应当给予相应处分。

【处理情况】

2018年7月3日,济南市律师协会给予张明舜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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