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李亚民因犯危险驾驶罪刑事处罚受到取消会员资格行业纪律处分
- 案例时间:2019-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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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DLGSC1545122995
- 案例类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案例
【案件情况】
2016年6月2日,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李亚民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0710300980)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2018年1月19日,山东省司法厅给予李亚民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处理情况】
2018年1月25日,山东省律师协会给予李亚民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该会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