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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月律师因违规会见、辽宁岭岩律师事务所因疏于管理受到行业纪律处分案

  • 案例时间:2018-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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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LNLGSC1545114353
  • 案例类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案例
【案件情况】

大连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于2018年5月16日收到大连市司法局转来的大连市检察院【2018】1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投诉辽宁岭岩律师事务所及谷月律师存在违规会见,传递非法信息。本会惩戒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和《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等规定,结合各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对所涉及的7起案件进行了审查。

【处理情况】

辽宁岭岩律师事务所在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的情况下,出具会见函,纵容律师按照每次300-500元不等的标准会见传话属于违规。本案处理过程中,谷月及辽宁岭岩律师事务所均在书面答辩书中承认错误并诚恳检讨。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2018年7月13日,辽宁省大连市律师协会分别给予辽宁岭岩律师事务所、谷月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以及第三十九条:“不按规定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对本所律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不予监督,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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