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阅卷执业权利案
- 案例时间:2020-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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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LGWQ1581942852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利被侵害情况】
广东邱律师作为区某、吴某与陈某合伙协议纠纷发回重审案的代理人,在广东省某法院申请阅卷时,因书记员禁止对卷宗封面、目录进行拍照而与书记员产生意见分歧,书记员请示法官后收走案卷。
次日,邱律师在沟通协调后进行重新阅卷,发现卷宗封面、目录均为空白,且缺少二审的材料。邱律师表示,书记员要求申请人先交书面申请才能阅卷、拒绝申请人对卷宗封面、目录进行拍照等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维权过程】
广州市律师协会收到维权申请后立即联系经办法官了解情况。
2019年8月14日,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权小组成员通过电话联系经办法官了解情况,经办法官表示申请人与法院及书记员存在沟通不顺畅情况,不存在限制阅卷的问题,其后要求书记员主动约申请人再次安排阅卷。
据申请人反映,双方已经确定于2019年8月22日进行阅卷。
【维权结果】
2019年8月22日,邱律师成功完成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