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浮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联合维护潘雁青、张育华律师人身自由权利案
- 案例时间:2020-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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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LGWQ1549080372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2019年1月24日16时52分,广东豪益律师事务所潘雁青、张育华律师向佛山市律师协会、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申请维权,反映其在当日代表佛山市南海区三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与郁南县云霄灌区水利改造工程施工工地务工方因工资拖欠纠纷,在郁南县水务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下午15时30分开始遭到20多名职工对其限制人身自由和语言威胁,不让他们离开,律师的人身自由权利受到侵害。
【维权过程】
1月24日下午17点17分,云浮市司法局公律科收到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来电,要求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积极作为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佛山市律师协会也来电反映情况,请求维护该市两名律师的执业权利。云浮市司法局、云浮市律师协会立即启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机制,成立由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何卓州为组长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快速制定工作方案,快速处理潘雁青、张育华律师被围困事件。市县联动、部门联动进行维权:
一是立即通知郁南县司法局局长莫家清马上亲自率人到郁南县水务局六楼会议室现场了解情况,解救被困律师,并向市局及时反馈进展,保持密切联系;
二是云浮市司法局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着手准备奔赴郁南县水务局现场指挥协调解救被困律师;
三是与云浮市水务局、云浮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联系,共同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不久后,由郁南县司法局莫家清任组长的四人郁南县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赶到郁南县水务局六楼会议室,当时会议室门口有近10多人围堵大门,会场形势紧张。莫局长随即主持了双方的协调工作,在简单了解双方的陈述后,当即指出限制律师人身自由是违法行为,并不能解决问题。但职工代表情绪激动,认为律师是代表三多公司的,必须等他们收齐工资后律师才能走,没有解决问题前律师不能离开。紧急时刻,莫局长迅速与参与会议的县水务局负责人协商出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协调会由三多公司参会员工代表公司与职工代表继续协商,并表明,潘雁青、张育华律师不是三多公司的员工,应有权离开现场,如继续扣留律师将触犯法律,严重者会受到刑事处罚。职工代表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同意两名律师离开。当两名律师乘坐的小汽车驾驶到县水务局大门口时,附近聚集了十多名职工围堵小汽车不让离去,认为律师可以离开,但要扣留他们的小汽车用于抵债。郁南县司法局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和现场公安人员立即上前分别对职工进行教育劝说工作,成功说服他们放弃了围堵,最终两名律师得以平安离去。
【维权结果】
1月24日下午17时24分,郁南县司法局来电反馈两名被围困律师在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的沿途护送下已离开郁南县。此次事件从潘雁青、张育华律师向省司法厅、佛山市律师协会求助,到云浮市司法局及郁南县司法局解救两位律师,前后仅用时30分钟。1月29日潘雁青、张育华两位律师发来感谢信,衷心感谢云浮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云浮市律师协会及时解救被困律师,维护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保护了律师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