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代理权案
- 案例时间:2018-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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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LGWQ1545278305
- 案例类型: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
利被侵害情况】
1月4日,江苏省无锡市律师协会接到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董青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其在2017年12月26日前往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立案时,被法院告知只立速裁案件,其他案件需等到2018年以后再立。2018年1月3日下午,董律师又前往滨湖法院立案,被滨湖法院告知每天限额立30个案件,由于当天人数已超过30人,董律师只能于下午12点50分再次前往滨湖法院立案,但由于当时也已排到25号,还是无法立案。
【维权过程】
无锡市律师协会收到维权申请后,立即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联系。经了解,限号措施仅是法院针对案多人少采取的暂时性应急措施。无锡市律师协会向无锡中院提出,区级法院采取立案限号措施是欠妥的,严重影响了有关律师的工作,请法院切实保障律师立案权利。
【维权结果】
经无锡市律师协会沟通协调,董律师的个案维权申请短时间内得以解决。同时,无锡市部分基层法院应急立案限号的不完善做法得以纠正,律师的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